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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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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66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8日收到副董事长张志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志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张志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张志成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副董事长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志成先生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67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截止2017年5月9日,实际表决董事8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巧龙先生、吕正刚先生、任东川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2万股,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9号)。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张志成先生已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巧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张志成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巧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招商创融-蓝光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拥有的购房尾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由计划管理人设立“招商创融-蓝光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公司以持有的购房尾款债权为基础资产,由计划管理人设立“招商创融-蓝光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向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无异议函》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在总额度内分优先级和次级发行,优先级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次级投资者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关联公司。本次发行票面金额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具体票面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协商确定。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加强各项业务拓展和市场推广、整合行业资源、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2、公司定期转付纳入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回收款,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为履行差额补足义务需由公司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及其他《承诺函》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决议的有效期:本次拟设立招商创融-蓝光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为本次专项计划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招商创融-蓝光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及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条款。

(2)根据本次设立及发行专项计划的实际需要,选聘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计划管理人、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专项计划相关设立及发行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专项计划交易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交易、转让、申请提前终止(如有)及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履行的相关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本次拟设立及发行的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及书面意见)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及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一)、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68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截止2017年5月9日,实际表决监事3名,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69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2.2万股,回购价格为7.32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5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以2015年12月25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4元/股。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年1月20日,首次授予的19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6、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6月1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6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价格调整为7.32元/股;公司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价格调整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7、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8、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7.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7.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10、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的规定,公司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规定,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2万股,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2.2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92.2万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92.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应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70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2017-069号临时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922,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2、邮编:611731

3、联系人:许丽、罗雪

4、联系电话:028-87829529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71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3.60%股份的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设立“招商创融-蓝光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蓝光发展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7号、069号)。上述议案为非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6日

至2017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7年4月26日、5月10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蓝光发展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