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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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6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5月9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8日15:00—2017年5月9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5:00至2017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孝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15,844,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08%。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人,所持股份总数215,828,841股,占公司总股份525,424,000股的41.077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共计持有公司15,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申请贷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质押下属项目公司股权进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15,8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林莘女士、何红渠先生、陈浩先生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17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