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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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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2016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接受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股份”)的委托,担任其2014年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申银万国需对完成吸收合并后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根据《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号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复,独立财务顾问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申银万国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权利义务由合并重组后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承继。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汇鸿集团进行持续督导,并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审慎核查,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本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不构成对汇鸿集团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实施完毕。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汇鸿集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重组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汇鸿集团进行持续督导。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为汇鸿股份向苏汇资管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汇鸿集团将成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责任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解散并注销。同时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并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汇鸿集团采用锁价发行方式向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国药投资、赛领博达、赛领并购、京道天甘、兴证资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原上市公司更名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相关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1、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2015年9月16日苏汇资管、汇鸿集团签署的《吸收合并资产交割确认书》(以下简称“《资产交割确认书》”),截至本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将下列资产交付给汇鸿集团,其中:

(1)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将不涉及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资产交付汇鸿集团,并向汇鸿集团交付了与该等资产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权利凭证等。

(2)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长期投资股权交割、过户情况: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过户变更情况

A、股票投资账户变更情况:

B、其他基金和信托投资、和投资比例微小的股权投资:

(4)汇鸿大厦房产土地交割、过户情况:

截至本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汇鸿大厦房产、土地已完成交割、过户。

(5)注册商标变更情况

国内商标:国内转让和变更已经完成,国家商标局已于2016年10月6日下发了国内55件商标转让证明;于2016年6月21日受理55件商标的地址变更申请,并于2016年12月1日下发了变更证明。

境外商标:原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10件境外商标正在转让审查中,转让证书暂未下发。

(6)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过户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机动车辆所有人已变更为汇鸿集团。

(7)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资产,无论是否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或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办理完毕,该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已经转移给汇鸿集团。

(8)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均由汇鸿集团承继。

2、验资情况

2015年9月28日,信永中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NJA10048)。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9月28日,公司已收到苏汇资管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37,329,140.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09 元。2015年11月23日,信永中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NJA10056)。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1月23日,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承销费用、证券登记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488,997,55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488,513,438.13元。

3、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汇鸿集团已于2015年9月29日办理完毕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发行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1,511,581,011股A股股份已登记至苏汇资管名下。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汇鸿集团因吸收合并而取得的本公司股份274,251,871股股份已办理股份注销手续。2015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变更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工作已经完成。至本督导报告出具日所有新增股份均已完成登记及上市工作。

本次交易股份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向苏汇资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公司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情况由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等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汇鸿中天、汇鸿冷链、汇鸿医保三家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3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宝贝”)。2016年5月10日,汇鸿宝贝、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变更为汇鸿中天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浆纸”)。2016年5月25日,汇鸿浆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5、瑕疵资产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2016年11月16日将履行完毕的瑕疵资产

(2)部分未履行完成的瑕疵资产

1)部分已列入政府拆迁规划范围内的划拨用地及瑕疵资产

2)申请延期一年继续处置的瑕疵资产、延期原因及延期后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对方变更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苏汇资管承诺:

“1、对本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产或股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监管要求前提下,本公司将推动符合上述条件的股权或资产按照国资监管和商业惯例以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

2、对于确实无法满足注入条件的,本公司将在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通过放弃控股权、转让全部股权、资产出售、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

基于以上原则,在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2015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本公司对与汇鸿集团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制定的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计划如下:

苏汇资管所控制的除汇鸿集团之外的其他企业禁止从事贸易业务,已从事仍未消除的,应停止。

存在现实及潜在同业竞争的苏汇资管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3.重组实施遗留

对于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完成过户的资产情况,苏汇资管承诺:苏汇资管将积极配合汇鸿集团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如在《资产交割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境内资产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1月31日内;境外商标于2015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内)仍无法完成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苏汇资管将按照该等资产于本次交易中的评估值现金回购相关资产。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苏汇资管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手续,配套融资的股份已经发行完毕,相关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新增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均做出了相关承诺。2016年度,本次交易各方具体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本督导期内,本次重组中交易各方及相关当事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未做盈利预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2016年度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年,汇鸿集团紧紧围绕年度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围绕供应链集成运营总目标,着力推进转型发展战略落地,有保有压瘦身健体,创新驱动强筋壮骨,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公司治理从严规范。规模保持基本稳定,质量效益得到提升,经营质态有效改善,企业发展稳中向好。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9.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达到80.8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9.8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18.29%和12.96%。

1、推进两大平台建设,供应链运营加快集成

(1)以ERP项目为载体,稳步推进系统整合。围绕加快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整合,推进供应链运营平台建设。以信息中心组建运营为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加紧实施全公司ERP系统建设,财务报表信息系统完成验收,数据穿透、集成功能进一步增强。

(2)以募投项目为抓手,着力建设重点板块。对募投项目等公司十大重点工程进行目标量化、责任分解和重点督查,实行专门考核,加快项目推进,评选出2016年度十大工程建设一、二、三等奖,进行专项表彰奖励。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工程顺利完工,成为省级重点物流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国家“餐饮冷链物流服务规范”首批试点企业。汇鸿宝贝确立“同款、同质、同步、同价”的进口商经营理念,创新“集采+群推+分段管理”商业模式,拓展“线下实体+线上电商+移动终端”的全渠道经营,独家代理多个境外知名品牌。公司举办了首届南京孕婴童品牌产品展览会,成为江苏省最大的孕婴童专业展会。浆纸O2O项目整合上下游业务资源,开发创建B2B电商平台,创新商业模式,线上电商平台开始试运营。医疗健康板块积极规划论证,调整方案,调研项目,并购了医宁中医院+女子养生美容项目。

(3)以资本运营为突破,加快战略转型布局。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投融资功能,搭建以新兴产业投资、供应链金融和证券资产管理为主的资本运营平台,构建投资回报长中短结合、风险偏好高中低结合的稳健多元的投资体系,产业并购中心初步建成,设立了赛领汇鸿、汇景永康、华泰大健康3支股权投资基金,成功发行了35亿元直接融资产品,为公司战略转型积极布局,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2、激发创新动力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加强政策引导,创新体系构建逐步推进。加强制度创新。公司出台了《支持转型创新奖励实施办法》,采取视同利润考核、实行专门奖励、给予低息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各公司在品牌创建、研发投入、专业化特色化、贸工技结合及“走出去”等方面加快创新转型。加快人才引进。公司本部薪酬体系改革中设立了技术序列,拓展了人才引进、使用的空间和通道;不少公司创新用人机制,加大国际贸易、投资管理、法务、财务以及信息化等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为创新转型提供人才的核心支持。加大创新投入。公司设立了创新转型、十大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总裁奖励基金。

(2)推进“三创四化”,经营质量效益有效提升。专业化经营深入推进,品牌化经营成效明显。公司专业化、特色化商品占比明显提升,品牌商品销售超7亿美元,自营出口占比65%。汇鸿中鼎下属开元医药列“中国医药国际化百强”,出口额超1亿美元;开元船舶成功交船7艘,38000方的乙烯/乙烷运输船S1035顺利交付;创建雪地靴、箱包自主品牌,积极拓展市场。汇鸿亚森胶合板出口增长,连续排名中国林产品出口TOP100企业出口数量和金额双第一,获得国家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汇鸿粮油农产品进出口1.3亿美元,占进出口比重65%,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金梅”、“苏粮”品牌出口超2000万美元,同比增长2.4%。汇鸿畜产的嘉瑞公司成为宜家电视机支架全球供应商,锯片出口连续多年占日本市场第一,嘉画公司专注美术系列产品同心多元化,进入全国三甲。汇鸿医药成为华东地区首家药品进口一致性评价通关单位,取得了多个国外药妆品牌、制药机械的代理权。公司将品牌战略列入十大重点工程,对品牌、商标和专利等品牌资源进行了梳理、归集和全面分析诊断,形成了《汇鸿集团品牌战略规划报告》(建议稿),对公司品牌核心定位、品牌体系构建、品牌管理规范、品牌培育举措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为公司品牌战略的实施打下了初步基础。成功组织了“汇鸿杯”创新设计大赛,征集作品1000多件,5项获奖作品已经与公司相关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入围作品将与公司子公司继续对接,有效提升了“汇鸿”品牌的知名度。

注重外贸新业态的培育,电子商务增速明显,“走出去”探索成效初显。公司已与61个“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贸易往来,贸易额达8亿美元。汇鸿中天开拓跨境电商项目,成为日本山田公司的国内进口代理商。汇鸿中锦参股日本二手奢侈品电商项目,加强业务渠道建设,前瞻布局国内二手商品经营。汇鸿中嘉扩大与各大电商平台的合作,引用数字化设计生产模拟系统,打样设计命中率提高到60%以上。

(三)规范公司治理,内管风控能力得到增强

1、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紧紧围绕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目标,突出解决公司管控和企业管理的核心痛点和难点问题,在中介机构的配合下,先后完成了9家试点公司、10家推广公司和6家三级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完成了《评价手册》、《管理手册》和《制度手册》等体系文件,对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内控体系已经开始试运行。完成公司体系认证换版和年审工作,促进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2、强化风控措施落实。加强重特大贸易业务审核审批,加强重大业务跟踪督导,加强日常排查工作,将风险管控常态化。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贸易类业务风险事项的处理意见》要求,切实做好风险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投资预算管理和投后跟踪管理。调整优化了公司管理部门设置,将审计、法务部门单列,强化审计监督和法务风控作用,加强重大合同管理和法务支持,每月对重点诉讼事项进行情况分析。加强对经营问题的跟踪督查,由监察室牵头,对决策程序、管控流程进行专项督查,实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上下风控意识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2016年度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20亿元,同比减少18.29%;利润总额106,167万元,同比减少15.98%;净利润 84,337 万元,同比减少14.55%;归母净利润66,373万元,同比减少12.96%;净资产收益率8.5%,同比减少2.98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07,225万元,同比增加112,050万元;2016年末,公司净资产92.19亿元,较年初增加6.96%,资产负债率70.23%,较年初下降2.36个百分点。

2016年,一方面由于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处于转型期,主动压缩效益较低的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8.29%,毛利率同比上升0.42个百分点;全年出口收入下降17.37%,进口收入下降39.93%,内贸业务下降20.42%。自营出口和转口的毛利率同比分别上升1.32和0.14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2、主要财务指标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6年度,汇鸿集团如实披露各项业务的发展状况,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业务发展基本符合预期。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董事的选聘程序,确保公司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提高了董事会的办事效率。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要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财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

公司正逐步完善和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2016年,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经营管理任务。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指定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汇鸿集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运作,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督导期内,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各方按照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无重大差异,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将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七、持续督导总结意见

截至本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出具日,本次重组的交易资产及涉及的证券已经完成交割及登记过户,并履行了资产交割的信息披露义务;重组各方均不存在违反所出具的承诺的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提及的各项业务发展稳健;自重组完成以来,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期为2015年度及2016年度,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工作已到期。独立财务顾问提示投资者继续关注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各方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盈利预测补偿等各项承诺的持续履行情况。

项目主办人:

辰子 蒋国远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