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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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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4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34)。

现将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下午15:00-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建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2016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上述议案1-4、6、8-11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①议案2、6、9、10、11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27)、《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2);②议案1、3、4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2016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29)中的审计报告、第四节内容及《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③议案8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的《2016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29)及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的《2016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30)。

上述议案5、7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28)。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0)。

上述议案2、6、9、10、11的独立董事意见及《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1,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注:以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和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2: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

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注:以下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