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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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公告编号:2017-0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5月9日形成决议,选举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监事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附件: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的简历。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的简历

吴钊明,男,1967年7月出生,硕士。1988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广东发展银行(现名广发银行)总行职员,1991年9月至1993年12月任广东发展银行证券部副经理、经理,1993年12月至1995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金营运部经理,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稽核与法律部副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0年1月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4年1月任稽核部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本公司总稽核,自2010年2月起获委任为公司职工监事兼监事长,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 2007年12月起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14年8月起任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吴钊明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程怀远,男,1966年6月出生,硕士。1988年8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武汉医药设计院(主要从事医药工程设计及总承包)职员、工艺装备室副主任,自1999年6月至2003年3月任本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自2003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自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任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监事。彼亦自2004年1月起分别任党群工作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以及本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自2010年2月起获委任为公司职工监事。程怀远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树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7人,代表股份4,020,844,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9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0人,代表股份3,535,485,42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9,603,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485,358,66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6%。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会议议案均获得了通过。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表决情况:

说明: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提案8《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列交易(或可能发生的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共持有股份3,189,206,171股,上述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股东中,非关联方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为831,637,915股。

2. 刘雪涛女士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李延喜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其将于获得相关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3.提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4.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说明

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文梁娟、苏敦渊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公告编号:2017-0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提议召开,并共同推举董事孙树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由孙树明、尚书志、李秀林、刘雪涛和林治海五名董事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孙树明、汤欣、林治海、秦力和孙晓燕五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杨雄、陈家乐和李延喜三名董事组成;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汤欣、杨雄、李延喜、林治海和秦力五名董事组成。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刘雪涛女士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李延喜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其将于获得相关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根据上述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当选委员选举杨雄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汤欣先生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上述委员的简历请参见2017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之附件》。

二、审议《关于选举孙树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孙树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孙树明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17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之附件》。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及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

(1)聘任林治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聘任罗斌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聘任武继福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聘任常新功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林治海先生、罗斌华先生、武继福先生和常新功先生已经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获得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林治海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17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之附件》。

罗斌华先生、武继福先生和常新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

(1)聘任秦力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聘任孙晓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聘任欧阳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聘任罗斌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5)聘任杨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6)聘任武继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7)聘任张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秦力先生、孙晓燕女士、欧阳西先生、罗斌华先生、杨龙先生、武继福先生和张威先生已经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获得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秦力先生、孙晓燕女士的简历请参见2017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之附件》。

欧阳西先生、罗斌华先生、杨龙先生、武继福先生和张威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关于撤销股票销售交易部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

1、撤销股票销售交易部;

2、对股票销售交易部原有职能进行归并调整,按照人随职能(或业务)走的原则,股票销售交易部撤销后,原则上,原有人员成建制地划转至相应职能(或业务)的接收部门。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和第四项议案相关人员简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第三和第四项议案相关人员简历

欧阳西,男,1967年12月生,硕士。1989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广东机械学院(现名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1995年7月至2001年2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03年1月任本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 2006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04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广发基金董事。彼自2006年9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欧阳西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斌华,男,1965年1月生,硕士。1988年6月至1991年9月任江西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现名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产量处科员,1993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彼自2008年12月至2010年5月及自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任广发信德董事长;自2009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自2011年7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自2014年1月起为广发资产管理董事,自2014年11月起被公司聘为联席公司秘书。罗斌华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龙,男,1964年3月生,博士。1991年7月至1993年8月任天津市政府研究室科员,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任天津水利局办公室科员,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本公司深圳红宝路营业部总经理,1998年1月至2004年3月任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经纪业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兼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人力资源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05年9月任银证通营销中心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联通华建网络有限公司顾问,2009年1月至 2014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彼同时于2009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以及于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高新南一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4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杨先生自2015年8月任广东广发互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龙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武继福,男,1965年7月生,硕士学历。1987年7月至1993年7月任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师,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以及1995年7月至1997年10月先后任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及主任,1997年10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稽查处副处长,1998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哈尔滨市特派办稽查处副处长及综合处负责人,并于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综合处处长,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任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机构监管处处长;彼自2008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合规总监,自2013年8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及自2014年1月起任广发资产管理监事,自2014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武继福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威,男,1975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于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2008年7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任本公司债券业务部副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任本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彼自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并于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兼任投行业务管理总部联席总经理;张先生自2014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14年8月起任广发资产管理董事长,自2015年5月起任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6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和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自2015年8月起任广发合信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威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新功(SCOTT XINGONG CHANG),男,1969年10月生,硕士。2000年9月至2007年4月期间担任雷曼兄弟公司资本市场信用风险部副总裁,于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期间担任高盛集团对冲基金风险部副总裁,于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期间担任美国银行美林证券信用风险对冲量化开发部部门负责人(高级副总裁、执行董事),于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期间担任纽约梅隆银行集团风险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并领导集团风险集成管理项目,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担任摩根士丹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部执行董事;于2015年10月起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常新功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公告编号:2017-03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大会议室召开。本届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共同提议召开本次会议,并推举监事吴钊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吴钊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吴钊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吴钊明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17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