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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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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72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如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收购取得长沙市430104013014GY01004号地块,股权收购总对价为5.3亿元。本地块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山塘村,土地及相关配套面积约209.3亩,容积率≤2.5,地类(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目前本公司已取得该项目42%的权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收购取得合肥市肥东县地块一宗,股权收购总对价约为7.55亿元。本地块位于肥东经济开发区燎原路东侧,宗地面积约75.34亩,容积率≤2.5,土地用途为住宅,使用期限为70年。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的权益。

上述项目,未来可能因股权转让、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73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于2016年4月29日到期。经各方协商,于2016年3月29日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2016-031、032、036号临时公告,2016年4月21日披露的2016-049号临时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提供借款情况:

在上述协议项下,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280,774.52万元,借款余额为17,749.28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306,774.52万元,借款余额为10,960.28万元。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公司归还借款10,960.28万元,未新增借款。截至2017年4月30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306,774.52万元,借款余额为0元。

(二)提供担保情况:

在上述协议项下,截至2016年年末,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2,447.65万元;截至2017年4月30日,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5,523.65万元,较2017年3月31日的担保余额无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74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82.6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2月27日披露的2016-022、023号临时公告,2016年3月16日披露的2016-027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4月29日披露的2016-050、051号临时公告,2016年5月18日披露的2016-061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6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8日披露的2016-129、130号临时公告,2016年11月15日披露的2016-138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2日披露的2016-141、142号临时公告,2016年12月8日披露的2016-150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1.5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2月28日披露的2017-017、019号临时公告,2017年3月16日披露的2017-031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下同)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7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蓝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成都蜀都支行”)申请贷款24,000万元,用于“蓝光悦彩城·悦山苑”项目开发建设,借款期限为5年。昆明蓝光以其拥有的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云(2017)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01567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蓝光发展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2、2017年2月和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蓝光”)分别向农行成都蜀都支行申请贷款15,600万元和6,000万元,用于蓝光·观澜府项目开发,借款期限为3年。南昌蓝光以其拥有的位于 南昌市高新区麻中大道以西、文苑路以北【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110835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上述15,6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万春镇春江南路1688号38栋1-3层【温房权证监证字第0182978号】商业用房、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1188号【金房权证监证字第0347141号】独栋商业房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以其拥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1层3、5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573256号】商业用房、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武侯蓝光金房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晋路458号1栋负一层427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259419号】商业用房、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贡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筱溪街贡舒路2255号洞桥社区十二组蓝光·贡山壹号4栋【川(2017)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54625号】商业用房为上述6,0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蓝光和骏为上述21,600万元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3、2017年4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民发实业集团(无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发实业”)提供最高额授信额度51,965.8599万元,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6个月,民发实业以其拥有的位于锡山经济开发区二泉东路北、团结大道东【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615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民发实业在上述授信使用期间实际形成的债务最高余额折合66,000万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民发实业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借款12,500万元,用于无锡锡山区二泉东路175亩开发建设,借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4、2017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将持有的对其控股子公司南昌蓝光40,0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转让对价为40,000万元,该资金除依约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外,用途为南昌蓝光开发建设的蓝光·观澜府项目。中铁信托分期向蓝光和骏支付债权转让对价款,每笔转让价款期限为24个月,期满由蓝光和骏向中铁信托溢价回购,其中每期转让价款期满12个月后,蓝光和骏可选择提前向中铁信托回购债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75,059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8.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75,059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8.1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75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2017年4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200 万元。

●截至2017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706.40万元,占1200万元的58.87%。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巧龙、吕正刚、任东川、王小英、常珩、雷鹏、李高飞

(二)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具体如下: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17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706.40万元,占1200万元的58.87%,具体如下:

五、其他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