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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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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7-02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股份”)于2015年12月2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公司发〔2015〕82号),于2015年12月2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37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6年2月1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37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16年3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于2016年4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37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6年4月26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由于公司需更换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需更换保荐代表人,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止本次发行审查的申请,并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768号)。

2016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恢复审查申请。2016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53768号),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本次发行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16年11月2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公司董事王立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审慎考虑,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通过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

2017年5月9日晚,公司接到保荐机构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768号)(由于保荐机构的原因,导致该通知书未能及时转达本公司)。根据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已于2016年12月20日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在此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