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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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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46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9,791,666.6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综合谈判情况、对方偿债能力等情况,公司判断本金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利息的可收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市中院”)(2017)陕01民初字67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与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西安市中院提起诉讼,经审查,公司申请符合受理条件,西安市中院决定立案审查。

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发布了《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因与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一立即返还原告项目建设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2.被告一支付原告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5年7月1日起暂计至2017年3月31日为人民币19,791,666.67元;此后被告一应当按照年利率24%支付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项目建设资金本金全部返还付清之日止;3.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上述1、2项债务暂共计为人民币69,791,666.67元。

目前公司已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并缴纳诉讼费,在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公司将积极按照法院要求办理各项诉讼事宜。

关于本案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临2017-027)。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备查文件

(一)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陕01民初字67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