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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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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分别于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7日披露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8)、《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9)、《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仍然在论证中,并初步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公司、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巴理克黄金公司(Barrick Gold Corporation)、巴理克开曼公司(Barrick cayman (v) ltd.,巴理克黄金公司设立在开曼的子公司)签署的Purchase Agreement项下的交易总价款(包括收购ABGII50%股权的款项、认购MAG新增股权款项及受让MAG股东贷款款项)。具体收购情况参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阿根廷贝拉德罗(Veladero)金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尚需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尚需要通过反垄断部门审查。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资产权[2007]25号),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涉及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定向增发)、配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导致股本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的,应事先与国有控股股东充分沟通,并按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省国资委批准。

目前,公司正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与国有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国有控股股东正在履行内部研究决策程序,并与山东省国资委进行沟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16日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工作进程,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7—03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