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6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同日披露于公司网站。
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1日,时限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经营管理骨干。
2、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6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鹏欣资源,股票代码:600490)已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公告详见于2017年3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15)。2017年3月21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7-023),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3月2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7年4月19日,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7年5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的延期复牌申请,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公司正在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的各项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和论证,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