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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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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下列停牌股票:海达股份(30032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5月11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8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中证大宗商品,基金代码:16171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基金简称:招商中证大宗商品A,场内简称:商品A,基金代码:150096)、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基金简称:招商中证大宗商品B,场内简称:商品B,基金代码:150097)两级份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终止运作,全部转换成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生效公告》等的规定,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日为2017年6月28日。

一、原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终止运作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原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终止运作,全部转换成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成立于2012年6月28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8日生效满五年,即原招商中证大宗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大宗商品B份额终止运作日为2017年6月28日。

关于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原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将按照相关规则转换成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原场外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外份额,原场内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指数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外与场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关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一)份额转换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份额转换基准日为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及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终止运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8日生效,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及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于2017年6月28日终止运作,则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7年6月28日。

(二)份额转换方式

在转换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商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原场外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外份额,原场内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原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全部转换成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处理。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或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或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转换基准日中证商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或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或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的份额数×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或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或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的转换比率、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或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指数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外与场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并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申请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转换后,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份额折算和不定期份额折算取消。

(四)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之前三十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招商中证商品A 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 份额转换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份额转换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基金份额转换后,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不变,本基金的有关投资限制继续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重要提示

1、为保证本基金转换的平稳运作,在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前,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暂停办理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及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将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在基金份额到期转换时,所有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及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将自动转换为本基金份额到期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5、在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转债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450元后,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及招商转债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5月11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4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