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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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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3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4,853,160.13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董事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位董事祝昌人先生、张建和先生、周金海先生、姚丽花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参与表决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五、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位董事祝昌人先生、张建和先生、周金海先生、姚丽花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参与表决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位董事祝昌人先生、张建和先生、周金海先生、姚丽花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参与表决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七、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姚丽花为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十、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同意、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十二、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十三、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通过《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十四、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十八、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通过选举张建和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4,853,160.1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8号)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6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853,160.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853,160.13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 资金,没有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本次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24,853,160.13元,本次置换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完成。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公司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核查后出具了《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出具了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宜。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以全票通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853,160.13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的实际情况,本着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 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8号)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6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在实际发生上述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4、投资额度有效期: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四、 风险控制措施:

1、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如下规定执行: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后,经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只限于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如涉及非保本且收益较好的理财产品,财务部将另行提交报告。

五、 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

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在实际发生上述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2. 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在实际发生上述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成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闲置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荐机构对元成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七、 备查文件

1、《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8号)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6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3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要求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归还银行贷款等,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 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成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备查文件

1、《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3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位董事祝昌人先生、张建和先生、周金海先生、姚丽花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参与表决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2.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位董事祝昌人先生、张建和先生、周金海先生、姚丽花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参与表决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由于第三方原因,又或者由于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客观情况,致使员工持股计划需要调整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实际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位董事祝昌人先生、张建和先生、周金海先生、姚丽花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参与表决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 10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信息披露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

备查文件: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3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姚丽花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3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张建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于2017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3: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定期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太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何姗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何姗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何姗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31日

至2017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2 、3、4、5、6、7、8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孔伟波、张建和、周金海、陈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 (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 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6438250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洪东辉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 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