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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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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7-1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人:公司董事长童亚明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5月1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5:00至2017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10,167,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579%。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10,165,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7.4578%;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股份1,717,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885%。(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67,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7,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1、公司2016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的总股本194,2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6年度不送股。2、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67,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7,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67,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7,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67,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7,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67,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7,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公司2017年度预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67,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7,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选举栗淼、黄黎忠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因工作调动原因,叶忠孝、朱大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叶忠孝先生、朱大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对叶忠孝先生、朱大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选举栗淼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6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选举黄黎忠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16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17年度预算》全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林、殷长龙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

简历

栗淼,男,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1993年7月,在上海财经大学审计学专业本科学习;1993年9月-1995年1月,任深圳亿利达创华合作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5年1月-1999年7月,任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主审、财务部主管;1999年7月-2001年7月,任深圳钜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1年7月-2008年6月,任深圳报业集团会计五部主管(期间:2005年5月-2008年6月兼任深圳新闻网财务总监);2008年6月-2010年9月,任深圳报业集团财务中心主任助理(期间:2005年9月-2009年1月在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10年9月-2016年12月,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5月-2016年12月,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1年5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栗淼未持有公司股票,栗淼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

黄黎忠,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83年9月-1987年7月,在天津大学水利工程专业本科学习;1987年9月-1990年3月,在天津大学水利发电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0年3月-1993年9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城建部助工、工程师;1993年9月-1995年6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建设部工程师、盐田港集团自来水公司筹建办技术负责人;1995年6月-1999年7月,任深圳市盐田港供水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1999年9月-2003年11月,深圳市盐田港供水有限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其中2002年11月-2003年11月,由市委组织部选派到澳大利亚脱产进修学习);2003年11月-2004年11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2004年11月-2010年5月,任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1月-2009年11月,任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2010年11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经理;2010年11月-2011年9月,任惠州控股项目主任;2011年6月-2012年1月,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2014年1月,任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月-2017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黄黎忠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