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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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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7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5月13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7年5月16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501003)暂停交易公告

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4月14日生效,2017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场内交易价格2017年5月9日涨幅为9.99%,2017年5月10日涨幅为9.99%,2017年5月11日涨幅为9.99%,2017年5月12日跌幅为7.51%,2017年5月12日收盘价为1.232。本基金2017年5月12日的份额净值为0.999。交易价格偏离基金净值的幅度较大。

2017年5月10日至5月12日,我公司已连续三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我公司网站上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于2017年5月15日9:15至10:30停牌。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