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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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
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7-01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将于2017年5月28日到期,公司于近日收到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现将新证书内容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经营方式:制作、复制、发行;

经营范围: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

发证机关: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许可证编号:(粤)字第01108号;

发证日期:2017年4月26日;

有效期限至:2019年4月25日。

以上许可证不能作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使用,公司目前未从事电视剧、影视、动漫等方面的制作及发行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7-01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采用特别决议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5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11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12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8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股东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60,00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0,000,000股的75.00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5,500,1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80,000,000股的69.375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500,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80,000,000股的5.625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80,000,000股的 0.0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80,000,000股的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80,000,000股的0.0004%。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关于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股东蔡俊权先生、蔡俊淞先生、蔡锦贤女士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共持有44,340,0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聿菲、刘锦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