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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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17-033

公司债代码:122224-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电气”)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四届四十五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9000万人民币,以技术出资4500万人民币,出资总额为135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国轩高科以现金出资129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3%;公司技术团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国轩高科技术团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于钛酸锂材料为负极的储能电池及其材料、电池管理系统、系统集成、电源综合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等;面向并、离网型电网,机械设备、车辆的储能装置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安装;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安装;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配网设备及元器件、变压器、变电站、充换电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项议案获通过。

二、关于再次转让公司持有的日本池贝株式会社5%股权的议案

公司四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以经评估备案的日本池贝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池贝”)的净资产评估值为挂牌依据,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池贝5%股权。鉴于2017年5月2日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董事会同意以4250万日元等值人民币的价格(最终挂牌价格以批复日的日元外汇价格折算成人民币标价),再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池贝5%股权。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项议案获通过。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14点在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伏蓉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项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17-034

公司债代码:122224-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

●会议召开内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已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及《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公司拟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2016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16: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12:00前通过本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关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也可在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16:00—17:00登陆“上证所信息网路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栏目,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吴林珊

2、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2017-03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9日

至2017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7年2月18日及2017年3月18日分别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第5、7、9-15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述第15项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A楼3楼3号会议室;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3、4)及相关文件于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8621-34695780。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收;邮编:200233。来信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六、 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钱文康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举行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2017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