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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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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3,750股,涉及人数为36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372,366,822股的0.219%。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

(1)1.1《201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1.2《2015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2)《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需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7,304,287.50元。公司已于2017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2,366,822股减少为371,553,072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72,366,822.00元变更为371,553,072.00元。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规定,及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梁君、王冬、蔡德艺、贺益军、蔡德愿、张健尹、邹才江、尹艳萍、刘改丽、方丽明、陈建民、何素妩等12人是此次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7元/股,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5年6月1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6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其中关玉峰、钟智武、游苗苗、周先红、刘燕霞、麦乐生等6人是此次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03元/股,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5年7月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24日。

根据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6年激励计划》”)规定,及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2.3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关玉峰、刘德进、董安、李树虹、秦峰、罗胜奖、谢腾、彭敬博、朱晨辉、王云波、刘金城、殷庆国、孙建勇、文玉香、郭龙跃、韩红亮、辜友志、邓显敏、陈聪、邹才江、尹艳萍、何素妩等22人是此次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49元/股。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6年3月3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数量

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解锁/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梁君、王冬、蔡德艺、贺益军、蔡德愿、张健尹、邹才江、尹艳萍、方丽明、陈建民、何素妩、关玉峰、钟智武、游苗苗、周先红、刘燕霞、麦乐生、刘德进、董安、李树虹、罗胜奖、谢腾、彭敬博、朱晨辉、王云波、刘金城、殷庆国、郭龙跃、韩红亮、辜友志、邓显敏、陈聪因不符合当期解锁条件,原激励对象刘改丽、孙建勇、文玉香、秦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36人所合计持有的813,75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57元/股,于2015年7月1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03元/股。2015年10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人民币(含税)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49元/股。2016年9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的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和《2016年激励计划》之“十四、回购注销的原则”中“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的规定,《201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梁君、王冬、蔡德艺、贺益军、蔡德愿、张健尹、邹才江、尹艳萍、方丽明、陈建民、何素妩、刘改丽持有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6.1元/股;《2015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关玉峰、钟智武、游苗苗、周先红、刘燕霞、麦乐生持有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15.56元/股;《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玉峰、刘德进、董安、李树虹、秦峰、罗胜奖、谢腾、彭敬博、朱晨辉、王云波、刘金城、殷庆国、郭龙跃、韩红亮、辜友志、邓显敏、陈聪、邹才江、尹艳萍、何素妩、孙建勇、文玉香持有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9.37元/股。公司合计应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7,304,287.50元。

(1)《201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情况

(2)《2015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情况

(已完成第一期解锁,因不符合第二期解锁条件,回购的股份数量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3)《2016年激励计划》回购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5年激励计划》和《2016年激励计划》的实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2017年5月12日完成。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