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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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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7-033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自2016年5月13日至5月17日期间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出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2017年5月12日。

2016年8月24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1月3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5月12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综上,用于为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7-03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95号)核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658,04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2元,共计募集资金4,499,999,925.7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00.00元(含已预付保荐费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54,999,925.76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于2017年5月8日将人民币4,455,499,925.76元汇入公司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5,718,651.6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439,281,274.1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2017年5月9日相关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账户名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27470234585

专户金额:516,000,000元

用途: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账户名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539201040017190

专户金额:700,000,000元

用途: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收购MFLX公司10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账户名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21902320410305

专户金额:2,939,499,925.76元

用途: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收购MFLX公司10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银行名称: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12900141900366

专户金额:300,000,000元

用途: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收购MFLX公司10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若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天风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天风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天风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天风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天风证券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天风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建豪、王晖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天风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天风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天风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天风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天风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天风证券出具对账单或者向天风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天风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天风证券督导期结束(2018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