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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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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9)提供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0)《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加盖公章;

(11)如开通传真委托,须提供加盖预留印鉴或单位公章的《机构投资者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12)如有控股股东,须提供控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如以产品名义开户,须提供产品成立证明,并加盖公章;

(14)如有其它情形开户,请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流程》为准。

4、已开户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投资者

1)填妥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2)认购期间每个工作日17:00之前、认购期间结束日16:00之前划款凭证;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本人签字(若为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

1)填妥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

2)认购期间每个工作日17:00之前、认购期间结束日16:00之前划款凭证;

3)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锐信基金,投资者可传真有关业务申请单据至九泰基金直销中心,业务申请单据须于申请当日(T日)下午16:50之前被收到(最迟不超过下午17:00),并与直销中心经办人进行电话确认,直销传真:010-52601225;直销电话:010-83369933,同时应将足额认购资金从预留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销售归集账户,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个工作日17:00之前、认购期间结束日16:00之前到达本公司直销销售归集账户。本公司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缴款方式。

(2)销售归集账户

1)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海支行

账号:11211601040000390

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3100021164

2)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账号:11001029200053015922

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5100008046

3)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110061307018800002266

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号:301100001018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指定账户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以下资金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来款账户

1)投资者未使用直销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划来资金、未使用转账方式或其他直销中心无法识别客户身份的划来资金;

2)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在认购申请日17:00以后到账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不接受现金认申购;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三)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基金管理人公告后,投资者可通过九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认购期内提供7×24小时认购服务。

(四)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场内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营业部柜台、电话委托及电子交易平台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申报,不得撤消;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见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打印确认单。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西区6层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52601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三)销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通港大厦812-818室

电话:010-83369933

传真:010-52601225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www.jtamc.com

联系人:潘任会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2)其他销售机构

1)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网址:www.jz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2、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最新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982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程爽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朱晓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8层10室

北京分所负责人:崔劲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10-85124461、18588883695

传真电话: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文启斯、杨丽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