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5),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赵凤高先生、刘榕先生、钱新先生及已离任的陈志斌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沈介良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回避表决。公司股东龚旭东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及《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沈介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2选举吴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3选举龚旭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4选举许建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5选举钱凯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6选举陆凤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3、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选举赵凤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3.2选举刘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3.3选举钱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4.1选举胡雪青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14.2选举陈泽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年4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5、第7、第8、第9、第10、第11、第12、第13、第14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第12、第13、第14项提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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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资本战略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参加会议的回执(见附件3)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8日下午17时前送达、传真至公司资本战略部或发扫描件至公司指定邮箱,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资本战略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陆凤鸣、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54025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联系邮箱:yan.chen@kuangdacn.com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6”,投票简称为“旷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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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对非累积投票提案欲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累积投票提案投票,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其拥有的总选举票数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4、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7年5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5月18日前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或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的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