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017-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05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5月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中期票据及不超过6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激励对象自2016年4月29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共自主行权了323,700股。由此,公司股本由270,670,100股增至270,993,800股。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公司章程(2017年5月)》详见2017年5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4年11月3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董事会决定在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增减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5月31日下午14:50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05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 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 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中期票据

1、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到期信用债及项目配套资金等);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超短期融资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

2、发行期限:单期发行不超过(含)270 天;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信用债券、金融机构借款等);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 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和 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 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 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 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 包括但不限 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 相关文件等;

4、办理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 于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 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中 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发行中期 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 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05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31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30日—2017年5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15:00至2017年5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4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年5月30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2166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33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15:00至2017年5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

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到期信用债及项目配套资金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 6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同意将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

刘志云 肖虹 游荣义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