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5月1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A座5楼1号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产业基金受让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 《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的议案》。
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2016年度履职情况。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2017年3月30日、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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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430035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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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