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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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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百路18号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松木岛分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宪武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现场出席5人,通讯方式出席4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现场出席2人,通讯方式出席1人;

3、 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现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雅楠、朱思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60证券简称:百傲化学公告编号:2017-021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