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7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2017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8、《关于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9、《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0、《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1、《关于向青岛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2、《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3、《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4、《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5、《关于向青岛农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6、《关于向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7、《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8、《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9、《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述议案7及议案9至29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5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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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18日(周四)15:00止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七、备查文件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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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7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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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