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4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合力泰3期综合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文开福先生。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386,047,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564,155,388股的24.6809%。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85,282,198股,占总股本1,564,155,388股的24.63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65,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89%。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7名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选举文开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8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571%;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6,0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7056%。
1.2选举王宜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1.3选举陈贵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1.4选举金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1.5选举李德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1.6选举郑国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1.7选举文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2、关于选举4名独立董事的提案
2.1选举吴育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2.2选举谢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2.3选举李有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2.4选举何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议案》
1、选举王崇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2、选举曾小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同意385,782,1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931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55,991,8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99.5279%。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7,8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7,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7,8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7,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7,8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7,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7,8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7,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7,8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7,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九)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一)审议《关于〈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二)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三)审议《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四)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五)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六)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七)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十九)审议《授权董事长办理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6,254,9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二十)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二十一)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6,045,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254,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