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和独立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7人(其中独立董事暴福锁、独立董事郑新芝委托独立董事陈国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卢文胜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治军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刘治军先生因个人生涯规划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设董事长1名。现推选林盛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林盛昌先生的简历如下:
林盛昌:男,中国台湾籍,1967年出生,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硕士学历,历任中华映管彩色桃园厂经营效率课课长、TFT生产技术中心桃园一厂厂长、TFT桃园一厂STN制造厂副厂长、TFT桃园厂T1厂厂长、中小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董事长、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林盛昌先生长年致力于显示器产业发展经营,对于产业认识与运作经历丰富与完整。林盛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刘治军先生辞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尚缺1名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补选陈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陈伟,男,出生于1973年,1996年厦门大学企业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厦门大学MBA在读,高级会计师。历任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总账专员、成本专员、成本课副理、股务课副理、股务课经理、财会部经理,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务部经理,公司证券投资处处长、公司策略副总经理及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工会主席。
陈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056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模组业务产线整合资本支出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057号公告。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05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15∶00至2017年5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4.1选举陈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特别提示:
1、公司章程修订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提案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提案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5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提案3和提案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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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7日9 :00—11: 30、13 :30—17: 00。
(二)登记方式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陈伟、吴艳菱
(2) 电话:0591-88022590
(3) 传真:0591-8802206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5)
特此公告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6
2、投票简称:华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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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4,仅1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进行投票,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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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