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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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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17-02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5月11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得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详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受设计深化和设计变更等首堆因素、工程延期、福岛事故后核安全标准提高、市场价格上涨、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求。经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审查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复核,对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调整,建成价由398.89亿元(由于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设备增值税由列建成价前改为列建成价后,因此,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建成价由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注明的408.26亿元改为398.89亿元)调整为515.51亿元,调增116.62亿元,调整比例为2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事项详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17-021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5月11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通过了《关于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公告编号:2017-02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9日14 点 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9日

至2017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关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变更的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十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十、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2月16日、2017年4月27日和2017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11、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17年6月7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电话或电子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7年6月6日和2017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12层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12层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31

电 话:010-8357 6866

联 系 人:林睿璇

电子邮件:cnnp_zqb@cnnp.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候选董事简历

附件4:候选监事简历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 候选董事简历

张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总经理;历任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处处长、副总经理,中国核能电力有限公司(原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山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刘滨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历任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八室副主任,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院长助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院长兼党委书记,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地矿事业部副主任、党组成员,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

刘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于瑾珲女士,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计划合同处副处长、处长,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集团浙江联络部副主任,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

于瑾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肖丰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人教处副处长、处长,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院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

肖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石述澧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核工业23建设公司第三工程公司副经理,核工业23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连云港项目部总经理,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处处长、维修处处长,辽宁核电项目筹备处工程部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中电投山东海阳核电项目部副总经理,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筹建处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

石述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附件4 侯选监事简历

张忠禄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工程师。历任核理化研究院动力处副处长、处长,核理化研究院院长助理,核理化研究院副院长,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监事。

张忠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胡勤芳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主任医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核工业华东地质局主任医师,安防环保卫生处副处长、处长,核工业总医院副院长,北京核工业医院院长,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副院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监事。

胡勤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1985证券简称:中国核电公告编号:2017-023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花江核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桃花江核电担保金额不超过10.22亿元人民币,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97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交易简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桃花江核电的经营发展需求,2014年8月26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桃花江核电的102,192.95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并与相关债权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

2017年,桃花江核电的银行贷款将陆续到期,原担保合同也相继到期。根据相关债权银行的要求,只有在桃花江核电股东继续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相关债权银行才能对到期贷款进行续贷。为保证桃花江核电的资金需求,促进桃花江核电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拟按照原有担保方式及金额为桃花江核电提供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在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长益路36号

法定代表人:郑砚国

注册资本:102,57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2、截至2017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三)公司与桃花江核电的关系

公司持有桃花江核电50%的股权,是桃花江核电的控股股东。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桃花江核电25%、20%和5%的股权。湘投控股因其章程中明确无权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2014年首次担保时即未提供担保,其份额由各贷款银行提供信用贷款的方式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本次为桃花江核电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桃花江核电股权结构如下:

(四)担保涉及的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卢纯

注册资本:220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3月31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004.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12.08亿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8.5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8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桃花江核电的102,192.95万元银行贷款按照原有担保方式、金额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2,192.95万元;担保方式为一般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桃花江核电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桃花江核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担保的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所述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的要求,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桃花江核电营业执照(复印件)

2、桃花江核电最近一期(2017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