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7-053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15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宝林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 2017年 5月15日召开的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7年激励计划”),根据以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有9人在首次授予前放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同意其放弃即将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35万股;据此,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中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来的2692人调整为 2683人,公司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来的4928.965万股调整为4924.615万股,本次2017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来的5500万股相应调整为 5495.65万股。
公司董事龚翼华、陈启明、林新扬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2017 年5月17日挂网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二次修订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以及2017年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等章节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授予 2683名激励对象4924.6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9.98 元/股。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权日为 2017年 5月 15日。
公司董事龚翼华、陈启明、林新扬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及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及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均已全部达成,扣除应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后,2014年首次授予的1508名激励对象及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35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分别申请进行第三期、第二期解锁,共计解锁股份1465.033万股,解锁日暂定为2017年7月1日(具体以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发布公告确定的解锁日为准)。
公司董事龚翼华、陈启明、林新扬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4 年6月26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第八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规定,公司201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建超、张国华等34人及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程修真、吕连心等12人,因离职、考核未合格等原因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拟将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需回购注销的201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02元/股,回购数量为17.64万股;需回购注销的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55元/股,回购数量为6.525万股。以上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42.93655万元。
公司董事龚翼华、陈启明、林新扬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7-054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开始筹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2017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4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16年10月5日至2017年4月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内(2016年10月5日至2017年4月5日),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核查,徐娟女士及张银娥女士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开始讨论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7-055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7年5月15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924.615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98元/股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向268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924.61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5月15日、授予价格9.98元/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7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龚翼华、陈启明、林新扬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上述激励计划进行修订,以上相关事项的公告已于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017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并对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2017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上述激励计划的修订,以上相关事项的公告已于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017年5月15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修订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以上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相关事项详见2017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2017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对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等而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来计划的2692人调整为2683人【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7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挂网披露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二次修订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来计划的4928.965万股调整为4924.615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以2017年5月15日作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268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924.61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相关事项详见2017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1、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及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5月15日
2、授予数量:4924.615万股
3、授予人数:2683人
4、授予价格:9.9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比例分为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锁定期自授予之日起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申请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首期二次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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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名单详见2017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挂网披露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二次修订版)》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九州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认为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数量均未超过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范围,部分激励对象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股票而导致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影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的查询结果,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5月15日)没有卖出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924.615万股(不包括预留部分),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9.02元/股,最终确定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17,586.25万元,该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总成本,并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进行分期确认。2017年至2020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以上为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结果,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由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等于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50%,因此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全部股票等而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的2683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7年5月15日、授予价格9.98元/股,该授予日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5月15日,授予价格为9.98元/股;同意本次向2683名激励对象授予4924.61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7-056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旭民主持。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中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来的2692人调整为 2683人,公司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来的4928.965万股调整为4924.615万股,本次2017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来的5500万股相应调整为 5495.65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2017 年5月16日挂网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二次修订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授予 2683名激励对象4924.6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9.98 元/股,授权日为 2017年 5月15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及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及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均已全部达成,扣除应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后,2014年首次授予的1508名激励对象及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35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分别申请进行第三期、第二期解锁,共计解锁股份1465.033万股,解锁日暂定为2017年7月1日(具体以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发布公告确定的解锁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建超、张国华等34人及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程修真、吕连心等12人,因离职、考核未合格等原因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同意将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需回购注销的201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02元/股,回购数量为17.64万股;需回购注销的2015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55元/股,回购数量为6.525万股,以上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42.9365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7-057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16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金”)通知,北京点金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一年,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15日,上述证券质押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北京点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2,763,8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4%,本次股权质押后,北京点金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10,217万股,占北京点金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4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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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