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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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7-037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菲克GSE T4发动机项目的议案》,同意合营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GSE T4发动机项目的实施。项目计划产能21万台/年,预计2018年底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68,880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商贸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及停车场项目的议案》,同意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汽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及停车场项目的实施。项目计划于2018年内建成使用,总投资49,982万元,其中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增资30,000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