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收到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发来的《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变更的说明》,原保荐代表人沈红帆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海证券决定委派林举先生接替沈红帆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和持续督导有关职责,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唐彬先生和林举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林举先生简历
林举,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执行董事,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08年进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玉龙股份(证券代码:601028)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并曾参与雄震股份(现“盛屯矿业”,证券代码:600711)2009年和2010年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尤洛卡(证券代码:300099)2010年创业板IPO保荐项目、尤洛卡2013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等资本市场运作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