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7版)
注: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支出)
(1)短期偿债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变动较小,其中流动比率保持在2上下,速动比率保持在1.90上下,短期偿债能力基本保持稳定。由于公司存货金额相对较小,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相差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应收账款为主,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坏账损失率较低;公司95%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变现能力较强,公司短期偿债风险相对较低。
(2)长期偿债指标分析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3.92%、43.77%和50.3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45.81%、44.05%和49.02%。
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2013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对业务结构进行了调整,需要垫资备货的特许纪念品业务和电信运营商促销品业务规模减少,贵金属工艺品业务模式从备货销售改为预售制,减少了银行借款需求;同时,将应收账款保理借款转变为资金成本更低的应收账款卖断方式,以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资金占用。上述情形有助于控制公司银行借款规模,提升了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惠氏提供的“微信摇红包”等终端数字化促销活动服务资金占用量较大,以及年末公司向伊利、华为等客户供应促销品的业务规模较大,导致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较2015年末增幅较大,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
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处于较低水平。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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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0、2.94和3.06。
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报告期内最高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2013年四季度应收账款贴现回款金额较大,201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较低所致。
2015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94,同比降低0.56,主要是由于2015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仍处于较高水平,而期初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加。
2016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06,较2015年度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2)存货周转率分析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57、11.81和15.27,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是由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的。公司促销品业务采取以销定采的经营模式,在取得客户促销品订单之后,公司向促销品供应商发出采购或委托加工订单,工厂或经销商将产品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签收。因此,公司常规促销品供应业务基本不形成存货,每年年末仅有部分临时的发出商品(在途促销品)和周转库存。另外,公司针对特许纪念品业务、电信运营商的促销品业务和促销品电商平台业务需要备货销售,会形成少部分库存。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提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停止了中国移动的促销品备货,南京青奥会项目特许纪念品库存及贵金属业务备货原材料基本消化完毕。
公司具备良好的存货管理能力,严格执行以销定采的经营模式,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048.38万元、55,378.95万元和70,681.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18.03万元、4,165.95万元和5,025.0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盈利主要来源于促销品销售;同时,促销服务是提高客户粘性、拓展新客户和新业务、提升盈利能力的重要着力点。
2014年以来,公司专注于开展促销品和促销服务等主营业务,并结合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主动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开发数字化促销服务,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首先,公司继续稳固在促销品业务方面的优势,积极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力度提升促销品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和实现客户结构的多元化。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促销品业务收入分别为43,894.48万元、44,697.22万元和55,980.51万元,促销品销售收入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受客户品牌策略调整的影响,公司来自宝洁的促销品业务收入呈现下滑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公司重点培育了伊利、拜耳、玛氏等奶粉与乳制品、药品与保健品及食品饮料等行业的优质客户,核心客户数量显著提升,新增客户收入贡献逐年增加,并重点储备了华为、美赞臣、益海嘉里等优质客户,客户所处行业分布更为合理,客户结构趋于分散。
其次,公司高度重视促销服务业务的发展,以此为着力点,增强客户粘性,优化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特别是2014年以来,公司确立了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促销服务的战略,并根据辉瑞、百威等客户在营销活动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为客户定制开发了电商平台,挖掘客户对互联网促销服务的需求,提升用户体验,帮助客户提高促销效率,成功开拓了百威等客户的互联网业务。2015年和2016年,公司促销品电商平台交易量分别达到31,472.72万元和38,853.07万元。在电商平台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为顺应客户对促销活动的新要求,公司基于促销品电商平台项目积累的技术经验,为客户开发了数字化促销活动平台,丰富了数字化促销服务的实现手段,可以面向客户的最终消费者,为客户的数字化促销活动提供方案策划、技术开发、活动执行及运营维护服务。2015年和2016年,公司提供的数字化促销服务分别实现收入3,831.85万元和7,927.56万元,同比增速分别达到215.49%和106.89%,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伴随着数字化促销服务业务的快速发展,促销服务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2014年的12.48%上升至2016年的17.92%,毛利占比从2014年的13.39%提升至2016年的24.96%,成为重要的利润贡献来源。
报告期内,促销服务业务毛利贡献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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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为避免贵金属原料价格波动以及特许纪念品业务受赛会影响力差异波动较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主动调整了其他业务的经营策略。2014年,公司贵金属工艺品业务经营模式由备货销售模式改为订单预售模式,有效控制了该业务的经营风险,此外,公司主动减少了特许纪念品业务规模,在专注于开展主营业务、优化业务结构和团队人员构成的同时,降低了其他业务占比较高所带来提前备货、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受赛会影响波动较大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得到改善,盈利水平逐年提升。在促销品业务方面,有效降低了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客户结构实现多元化,大中型客户数量增加,兼顾了老客户的订单盈利水平和新客户的持续培育开发;同时,促销服务业务收入占比逐年提升,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综上所述,公司收入结构显著优化,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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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营销业务收入分别为50,638.87万元、53,770.84万元和68,648.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69%、97.10%和97.12%,是公司的核心收入来源,公司营销业务由促销品业务和促销服务业务两部分构成。
2)营业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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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收入按照客户法人主体注册地进行划分
目前,我国营销业务需求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与部分沿海地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华南、华北和华东三大区域。
3)营业收入按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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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数据均是客户同一控制下相关公司销售金额的合并数;
注2:由于宝洁全球战略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宝洁通过广州壹加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壹加”)向公司发出采购订单、进行资金结算。广州壹加仅是被动执行宝洁的指令,相关的供应商资格的认证考核、采购计划制定、招投标、验收等管理权均掌握在宝洁,因此,上述调整并未改变公司与宝洁的合作关系,公司的服务对象、最终客户仍为宝洁,公司向广州壹加的销售金额计入宝洁的销售金额;
注3:上表2015年和2016年雀巢的收入中,来自惠氏的收入分别为3,286.86万元和3,332.60万元
2014年、2015年,宝洁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但受到宝洁全球品牌战略调整、营销预算投入有所减少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宝洁的收入呈下降趋势,2016年宝洁收入贡献排名亦下滑至第二名。公司通过多元化的客户开发策略,积极应对宝洁收入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来自戴尔、辉瑞、雀巢(含惠氏)的收入保持稳定,公司重点开发的新客户伊利在2016年销售收入实现突破式增长,从2015年的第六大客户成为2016年的第一大客户,基本消除来自宝洁收入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
2013年以来,宝洁、戴尔、辉瑞、百威、雀巢(惠氏)始终为公司前十大客户,是公司长期、稳定的收入贡献来源。总体而言,前10大客户是公司主要收入贡献来源,前30大客户是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且自2013年以来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4%、57.09%和53.66%,客户集中度较高,但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作为服务于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客户的中小企业,公司受团队规模、资金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必须首先集中精力做好现有大客户的深入服务,因此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公司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公司服务大客户经验的不断积累与实力的持续增强,公司对新客户的开拓力度加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问题已经得到改善,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第一大客户和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
目前,公司客户已从最初集中在日化领域,改善为集中在日化、奶粉、药品和保健品、食品饮料、电子电气等几大领域,客户多样化战略和新客户培育战略已经初见成效。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上述领域,继续加大新客户开发和培育力度,改变过去集中力量将一个客户深耕到极致的做法,让新客户成为盈利能力的持续补给,形成更多业绩增长点,也有效防范单个客户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
(2)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毛利分别为13,333.36万元、13,906.36万元和17,206.01万元,逐年提升;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67%、25.11%和24.34%,保持在25%上下。
1)营业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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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业务是公司毛利的主要贡献来源,报告期内,公司营销业务毛利稳步提升。
2)营业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按业务类别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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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67%、25.11%和24.34%。2014年、2015年,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减少承接毛利率较低的业务订单,并重点发展毛利率更高的促销服务业务,综合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6年,公司重点开发的促销品业务客户伊利的收入实现突破式增长,为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对伊利采用了相对较低的报价策略,毛利率水平较低,导致综合毛利率略有下滑。
公司营销业务主要是为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营销解决方案,通过取得客户的促销品、促销服务订单,实现收益。通常,每笔订单都需动态比价,使得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6、净利润及销售净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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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18.03万元、4,165.95万元和5,025.07万元,逐年提升。
2015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5.95万元,同比增长547.92万元,增幅为15.14%。虽然宝洁等传统客户的收入贡献有所减少,但是公司在此类客户中仍然保持较高的份额,通过推荐品牌授权类促销品,订单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同时,公司重点开发了伊利、恒大乳业等奶粉行业新客户,辉瑞、拜耳等药品和保健品类客户的收入贡献也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以数字化促销服务业务为代表的促销服务业务实现进一步增长,成为新的利润增长来源。
2016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9.12万元,增幅为20.62%。公司继续坚持多元化的客户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尽管宝洁2016年的利润贡献有所降低,但公司不断开拓伊利、拜耳、华为等优质客户的促销品业务机会,促销品业务保持稳健增长的趋势。公司重点发展附加值高、盈利能力强的促销服务业务,来自百威的促销服务业务收入和毛利贡献大幅提升;公司立足于促销品电商平台业务,进一步为惠氏等客户提供终端数字化促销活动服务,丰富和拓宽了公司促销服务业务的范畴,促销服务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增加。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52.76万元、3,941.99万元和4,796.21万元,变动趋势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保持一致。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销售净利率分别为6.78%、7.44%和6.80%,在7%左右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而收入贡献增长的主要客户伊利的毛利率水平较低,导致公司销售净利率有所下滑。
7、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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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36.88万元、1,656.32万元和6,321.01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58.31%、40.17%和131.57%。2014年-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值为3,371.40万元,占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值的比例达到78.96%,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正数,获取现金能力较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
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6.32万元,较2014年减少480.57万元,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仍处于较高水平,另一方面是2015年末为执行伊利、阿里巴巴等客户的2016年春节促销订单,预付货款有所增加。
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度大幅增加4,664.70万元,主要是由于:(1)2017年度春节时间较早(2017年1月底),公司向伊利、华为等客户供应的春节促销品集中在2016年年底之前交付,期末存货金额相应减少1,042.09万元,而2015年末存货金额较2014年末增加1,331.55万元;(2)受公司开发的促销品业务新客户伊利、恒大农牧等订单的影响,2015年末公司促销品的供应商中首次合作的供应商较多,结算时付款进度较快,而2016年末公司主要合作供应商系合作时间较长的供应商,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减少936.25万元,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期相应减少。
(3)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82.42万元、1,940.65万元和-1,189.87万元。
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额较大,主要是公司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购买可随时申购、赎回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形成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2015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940.65万元,由于2015年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持续走低,公司赎回了一定规模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9.87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内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超出了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现净流出。
(4)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70.69万元、778.77万元和-142.00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回贷款履约保证金所对应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分配现金股利和支付贷款履约保证金对应的现金流出。
2015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78.77万元,公司当年新增借款金额大于偿还的借款和支付现金股利金额之和。
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2.00万元。本期内公司新增借款金额9,138.10万元,偿还借款金额7,334.00万元,上述借款的增加及偿还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增加1,804.10万元;而本期内支付现金股利、偿还利息等支出达到1,779.04万元。
(三)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5,6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47.80万元。
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5,6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56.48万元。
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5,6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526.04万元。
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5,6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808.64万元。
3、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②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公司年度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仍有剩余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果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前,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结合公司当期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制订公司年度或者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经过上述程序后,由董事会报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对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中小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将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有4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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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子公司北京艾迪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清算注销子公司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艾迪派和南京元隆已注销
除北京外企元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外,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余3家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4家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隆中兑数字营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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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
隆中兑有限主营业务为促销品供应。
(3)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持有隆中兑有限100%的股权。
(4)财务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隆中兑有限总资产为581.90万元,净资产为509.56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318.48万元。
2、北京外企元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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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
外企元隆主营业务为促销品供应。
(3)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持有外企元隆51%的股权,北京外企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外企元隆20%的股权,自然人常静秋持有外企元隆29%的股权。
(4)财务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外企元隆总资产为6,088.54万元,净资产为756.18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36.46万元。
3、上海祥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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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
上海祥雅主营业务为促销品供应。
(3)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持有上海祥雅8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隆中兑有限持有上海祥雅15%的股权。
(4)财务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祥雅总资产为380.42万元,净资产为172.89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3.48万元。
4、深圳鸿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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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
深圳鸿逸主营业务为促销品供应。
(3)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持有深圳鸿逸51%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隆中兑有限持有深圳鸿逸49%的股权。
(4)财务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鸿逸总资产为483.42万元,净资产为426.36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62.40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分别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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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项目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及作为项目的后续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由公司独立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相关募投项目均不属于环保法所规定的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了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无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
公司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研究和审慎的论证。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累计服务百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储备了广泛而优质的客户群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4,048.38万元、55,378.95万元和70,681.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18.03万元、4,165.95万元和5,025.07万元,收入结构趋于合理,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预期效益,且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具有丰富的创意策划项目执行经验,且拥有多次国际顶级赛会特许商品策划研发与营销经验,创意策划能力深受世界500强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等大型客户的认可。公司拥有一支出色的创意策划和设计研发团队,具备强大的供应商管理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营销解决方案。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的营销服务团队,主要人员覆盖公司核心业务的各个环节。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核心业务团队的人员一直非常稳定,具有丰富的营销服务经验和现代企业管理能力。公司已建立起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制定和执行、监督控制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二、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促销品供应能力,同时提升本地化服务水平,本次拟扩建北京运营中心,同时将在上海、深圳各建一个运营中心。项目总投资11,002.79万元,北京、上海和深圳分别投资3,667.60万元。投资额全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中国经济最发达、营销服务业客户最集中的三大地区形成较为完备的业务布局。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北京、上海、深圳是客户云集之地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日化、奶粉、电子电气、药品与保健品、食品饮料等行业。由于营销活动通常投入资金较大,因此,有能力常年开展营销活动的企业以行业内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为主,该等公司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因此有必要在客户最集中、潜在客户最多的地区进一步强化公司的业务平台。
(2)北京、上海、深圳是中国时尚前沿之地
促销品业务在方案创意、产品设计等环节需融入大量时尚元素。北京、上海和深圳是中国的时尚潮流中心,在时尚潮流方面走在中国前沿。这三个城市汇聚了最新的时尚信息、最强大的媒体资源、最顶尖的产品设计师;这三个城市每年举办各种大型展会,包括百货展、礼品展、家居用品展等,汇集了行业内所有重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提供了大量与公司业务息息相关的最新产品信息;这三个城市也是时尚产品汇集之地,全世界的时尚潮流品牌都在这三地进行销售和展示。因此,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建立或扩大运营中心,有利于公司的营销团队、采购团队、设计团队深入感受时尚之都的氛围,时刻关注到时尚潮流的变化趋势,开阔眼界,提高审美品位,掌握更多的产品信息,使公司的服务始终具有时尚内核,不断涌现有趣的、时尚的创意,设计开发出创新的、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促销品,从而更好地满足大客户对营销效果的要求。
(3)立足北京、上海、深圳,可辐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三大地区
北京、上海、深圳分别是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核心城市。这三大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公司在北京、上海和深圳构建大区营运中心,通过都市经济圈便利的交通,能将公司业务触角伸展到这三个城市所在的经济圈。在公司扩大规模的阶段,优选、精选立足点可以起到以较小成本完成规模扩张的作用。
3、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经济效益预测期为五年,其中前三年为建设期。基于北京、上海、深圳现有的客户基础,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一直在进行客户开拓和市场培育,启动资金到位后能够形成一定的新增业务量;项目实施第二年和第三年是业务快速增长期,能够实现爆发式增长;第四年和第五年增速趋于平缓。预测各年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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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了提升促销服务能力,增强在促销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317.28万元建设促销品电商平台项目。促销品电商平台是指公司为每一个客户按需设计专属的促销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并负责平台的运行维护。客户通过该电商平台进行促销品和营销物料招标、竞价、下单采购和物流配送,平台上集中了客户、促销品服务商、促销品生产商和物流商,相当于为客户提供促销品采购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客户的营销活动效率。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手段改造促销品业务流程是行业发展趋势
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电商平台将促销品服务提供商、客户的市场和采购部门、促销品供应商或生产工厂、物流商等各环节的参与者集合在平台上,通过平台完成促销邀标、提案、报价、开标、下单、采购等全部业务流程,从而提高竞争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沟通效率,大大改善行业竞争环境,符合客户的根本利益,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符合行业发展的方向。
(2)为客户提供电商平台解决方案有助于增加现有客户粘性和市场开拓
一般情况下,每个客户都会储备多家合格的促销品供应商,供应商对客户的粘性不强,客户更换供应商或在不同的供应商之间转移订单比较容易,供应商之间也容易陷入价格战。而促销品电商平台对客户来说是唯一的,负责平台开发、运营维护和升级的服务商也是唯一的,该等服务商直接参与促销品采购的各个环节,掌握客户促销品相关数据,因此客户更换促销品电商平台服务商的难度大、成本高,客户的稳定性将大大提高。同时,提供电商平台服务将为公司促销品业务提供新的切入点,使得公司更容易获得新客户。
(3)发展促销品电商平台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客户对于营销服务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提供多元化、整体性服务的公司将更有可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目前公司已经具备了优异的促销品方案创意策划、设计研发、供应商管理、仓储运输的能力,此次投资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促销服务能力,完善公司的业务链条,有助于公司为客户提供整体定制化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3、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未来5年内促销品电商平台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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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增强公司促销品供应业务的创意设计能力,公司计划在原有设计研发部的基础上,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意研发中心,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创意设计方面的竞争优势。
公司计划未来2年在创意研发中心建设方面投入934.51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所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设计研发团队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样板模具的小批量试产、知识产权申报维护等方面。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投资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未来发展规划,可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支撑业务高速发展,避免专业人才与技术储备不足,加速产业转型与产业链整合。
2009年7月,国家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思路,文化创意行业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过“十一五”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
2014年3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的任务之一是“以打造品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动生活日用品、礼仪休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数字产品、食品、文化体育用品等消费品工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加强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融合,创新管理经营模式,以创意和设计引领商贸流通业创新,加强广告营销策划,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健全品牌价值体系,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优秀的创意策划与设计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公司自2008年以来累计7次获得北京市政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贷款贴息,是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评定的北京文化创意200强企业、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扶植企业,并于2014年成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创意研发的投入,对公司提升竞争力十分必要。
(2)提高创意设计水平、走在行业发展的前沿,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公司主要客户是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客户一般都会要求用有限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促销效果。近年来,客户对促销品的独特性、新颖性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在外观、功能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在选材用料上也更倾向于应用新材料、新生产工艺等;另外,受到互联网“O2O”浪潮的影响,有些客户还对促销品的智能化程度、促销品的虚拟化、互联网化进行尝试和探索,因此,在提案竞标阶段,具有创新性设计、走在行业前沿的营销解决方案比较容易得到客户的青睐。这种趋势要求公司具备强大的创意设计能力,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3)打造高水平的创意设计中心,提高对高端设计人才的吸引力
在国家和北京市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对人才的争夺尤为突出。吸引、激励并留住优秀的专业人才是创意研发中心能够立足并发展的基础。要吸引和留住人才,除了薪酬待遇和激励措施要有竞争力,培育鼓励创新、尊重原创设计的企业文化也十分重要。公司有必要通过有竞争力的薪酬吸引高端创意设计人才加盟,依靠对研发设计活动的持续投入,打造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提高研发设计人员对公司业绩的贡献度,从而不断提高对高端设计人才的吸引力,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
3、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创意研发中心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的创意设计水平,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项目概况
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既是企业业务发展的基石,也是优化财务结构、抵御财务风险的需要,更是市场竞争实力的体现。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8,479.12万元、70,728.01万元和99,132.50万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业务布局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可以得到缓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效率。
2、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在向宝洁、惠氏、辉瑞、戴尔等世界500强客户销售促销品和提供促销服务的过程中,客户通常以应收款项的形式与公司进行结算,客户信用账期一般约为60-90天,考虑客户结算特点及实际情况,公司实际账期以3-4个月为主。因此,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业务开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
最近三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分别达到18,320.70万元、19,143.03万元和26,835.8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46%、56.09%和58.40%,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大。虽然公司目前已经不断健全客户信用制度管理,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提升资产周转率,但是为了保障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需要储备足够的流动资金以应对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因此,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模式及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4年至2016年流动资金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流动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由上表,公司最近三年流动资金周转率分别为4.65、3.91、4.55,最近三年公司平均流动资金周转率为4.37。
基于以下假设:
1、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与公司最近三年收入复合增长率一致,即为14.36%;
2、2017年,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率为4.37,与最近三年平均水平一致;
3、2017年,公司销售利润率与2016年保持一致,为8.24%;
4、公司自有资金取公司最近三年货币资金余额平均数,即7,262.17万元,公司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取公司2016年末短期借款余额5,204.10万元。
未来公司流动资金缺口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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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资金需求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流动资金缺口=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上述测算,2017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预计将达到4,503.70万元。
(2)偿还银行借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达到5,204.1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银行和招商银行的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并能够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从而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以及相关银行贷款提前还贷、融资成本、抵押担保等条款,优先偿还综合融资成本较高的银行贷款。
因此,基于公司银行融资及贷款规模,考虑公司的偿债风险控制目标后,为了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各类财务风险的能力、减少财务费用并提高净利润水平,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具有合理性。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代表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对主要客户依赖及主要客户框架协议无法续签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以宝洁、惠氏、辉瑞、戴尔、伊利、微软、百威等世界500强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为主。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4%、57.09%和53.66%,其中对宝洁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33%、28.03%和14.05%。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客户集中度有所降低,对大客户宝洁的依赖也呈现出减少的趋势,但来自宝洁等主要客户的收入占比仍然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一般采取“框架协议+具体订单”的方式与客户开展业务,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1-2年。报告期内,除中国移动因主管部门政策要求不再采购实物礼品外,不存在其他客户主动终止与公司合作关系的情形。公司与戴尔等部分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中,对合同到期后的续约情况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到期后双方均无异议或经协商后可以完成续约;公司与部分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未对续约情形作出明确约定,存在到期后无法与客户完成续约的风险。根据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保密要求、单次或累计数次履行具体订单过程中存在产品或服务质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重大瑕疵,客户可以终止公司的供应商资质。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市场竞争充分的行业,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主要客户营销投入规模较大,但未来如果主要客户业务发展计划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在合同到期后不选择与公司继续合作或者提前终止公司供应商资质,公司可能在短期内无法培育业务量相当的客户,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二)主要客户营销手段发生变化的风险
企业开展营销活动的主要方式为广告和促销。公司客户开展营销活动时以何种方式为主、营销预算在不同方式之间如何分配,受客户所处行业状况、自身发展战略、产品经营策略等综合因素影响;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营销手段多元化的趋势进一步呈现,互联网营销正成为企业开展营销活动的新手段。
2013年以来,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与下游客户的需求调整,推出了促销品电商平台业务,实现了促销品供应线上与线下的融合;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以惠氏、百威、宝洁等主要客户为突破口,开拓了终端数字化促销活动服务业务。但是,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减少促销方面的投入,或者选择促销品之外的其他替代性手段开展营销活动,而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客户营销方式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下滑甚至大幅下滑。
(三)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048.38万元、55,378.95万元和70,681.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18.03万元、4,165.95万元和5,025.07万元。
2014年以来,公司调整经营策略,专注于促销品销售业务和促销服务业务,调整贵金属业务经营模式并逐年减少特许纪念品业务规模。2015年,公司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数字化促销服务业务快速发展,收入和毛利占比大幅上升,同时,传统的促销品销售业务保持平稳增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5.14%。2016年,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伊利、拜耳、华为等客户促销品业务的开拓力度,促销品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1,283.29万元;同时,公司为惠氏提供的终端数字化促销活动服务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百威提供的促销品电商平台收入及毛利贡献同比显著增加。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加27.63%和20.62%。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所处行业发生波动或者主要客户促销投入策略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自身未能及时调整以应对新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18,320.70万元、19,143.03万元和26,835.8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46%、56.09%和58.40%,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较2015年末增加7,692.84万元,增幅达40.19%,应收账款规模较前两年年末有较为明显的增长。公司2016年3月开始为惠氏提供“微信摇红包”的终端数字化促销活动服务,而公司在该促销活动中,需要先行垫资确保微信红包的供应和发放,导致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与业务特点有关。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存在较强的节假日特征,客户通常在节假日(五一、暑期、国庆节、中秋节、圣诞、元旦、春节等)期间进行大规模促销。由于圣诞、元旦、春节的促销和五一节促销、暑期促销是客户进行促销活动的主要周期,客户需要提前准备大量节日促销品,因此公司第四季度和第二季度收入规模较大,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也相应较高。公司客户主要为世界500强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财务风险低、企业信誉好,且与公司保持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因此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是如果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公司存在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五)重要客户宝洁收入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宝洁在全球范围内营销策略及国内品牌策略的调整,用于促销活动的预算有所降低,公司来自于宝洁的收入呈现下滑的趋势。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来自宝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714.67万元、15,521.28万元和9,934.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33%、28.03%和14.05%,对公司收入的贡献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
如果未来来自宝洁的收入进一步降低,而公司无法及时发掘足够的新客户资源,公司可能存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六)与百威“多利网”服务协议无法续签的风险
2014年以来,公司为百威提供促销品电商平台服务,通过开发及运营多利网平台,向百威的经销商提供营销物料平台采购、基于数字化平台的仓储运输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百威多利网平台的收入分别为809.48万元、3,205.71万元和4,984.70万元。2017年,公司与百威不再续签多利网电商平台服务协议,而是根据百威重点开发KTV市场的营销需求,重点为其开发和运营“夜点”服务平台,以终端数字化促销服务的方式,为百威提供促销服务。
如果夜点平台实现的收入和利润短期内不能弥补多利网平台协议无法续签的影响,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七)公司租赁的部分房产存在瑕疵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存在租赁房产用于办公、仓储等功能的情形。公司承租的部分房产存在无产权证明、部分租赁物业出租方非原始权利人、承租的办公场所土地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等情形。公司租赁上述房屋主要作为办公、仓储使用,前述租赁房产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即使无法继续租用前述房产,公司也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较为容易地找到替代性承租房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上述情形被迫搬迁的情况,也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被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违规的情况。未来,公司可能存在所签署房产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可撤销、应办理备案手续而未办理或者房产租赁相关其他原因而受到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正而被处罚、被第三方追责的情形,以及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性承租房屋的风险。
(八)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促销的作用,促销品营销已经成为企业营销活动的重要手段,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营销服务行业入门起点不高,创业相对容易,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近年来大量的社会资本涉足该行业,加剧了行业的市场竞争。公司主要服务于世界500强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定位于行业内的高端市场,能够在此领域提供整合营销服务的专业化公司数量较为有限,但营销服务行业市场成熟度不高、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机制尚未完善,行业内部的无序竞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
(九)税收优惠及税率变动风险
公司是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至2016年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为465.61万元、574.35万元和636.95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87%、13.79%和12.68%。总体上,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够持续享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公司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14年5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根据财务及资金状况购买风险低、流动性良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保本理财计划,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本金余额分别为4,240万元、2,340万元和3,400万元。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在必要时赎回理财产品,并确定赎回规模,报告期内,未发生理财产品无法赎回的情形。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可能大幅降低,甚至出现投资本金无法正常收回的极端情形。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投向“运营中心扩建项目”、“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目前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作出的。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企业自身管理能力无法适应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二)人力资源风险
营销服务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营销服务业务依靠由创意和设计人员、采购和质控人员、销售及客服人员、仓储物流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完成,因此专业化的人才和稳定的团队非常重要。
发行人所处的营销服务业在最近十几年才逐渐发展起来,行业内现有人才数量不足、人才培训体系不健全使得我国促销服务行业人才匮乏。营销服务行业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同行业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相互争夺人才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人才紧张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管理层和核心业务团队的人员一直非常稳定,未出现核心管理人员主动离职的情形。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激励和管理方面进一步提升,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将面临人力资源的风险。
(十三)实际控制人风险
孙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19.79%的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元隆投资持有公司59.85%的股份,孙震的母亲李素芹直接持有公司6.02%的股份,通过元隆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30%的股份,孙震和李素芹合计持有公司85.96%的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孙震先生仍将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尽管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且有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仍可能会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需投入巨大资金,需要一段时间的投入期和市场培育期,难以在短时期内取得效益。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
本公司上市后,将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
1、董事会秘书:边雨辰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原里21号楼5层A606
3、联系电话:010-83528822
4、传真号码:010-83528255
5、电子邮箱:ylyato@ylyato.cn
三、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销售类合同、采购类合同、重大债权债务合同、仓储物流服务合同。
(一)销售类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销售类合同的基本模式为:首先,双方签署框架性供应协议、购买协议或者类似协议,对产品质量、交货及验收、付款周期等相关事项做出原则性约定;其次,根据上述框架协议,双方通过采购订单对具体销售数量及价格进行确定。
1、广州壹加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2015年5月、2016年3月,公司与广州壹加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壹加”)签署协议,约定公司为广州壹加提供特定服务和/或特定产品,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广州壹加系宝洁中国地区的促销品采购外包服务机构。根据宝洁出具的说明函,由于宝洁全球经营战略的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宝洁将所需的广告、路演活动、促销品等非生产资料的资金结算工作外包至广州壹加。公司与宝洁签署的框架协议改为与广州壹加签署,但是供应商资格的认证考核、采购计划制定、招投标、验收等管理权均保留在宝洁,宝洁通过广州壹加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进行资金结算。
因此,公司与广州壹加签署的协议并未改变与宝洁的合作关系,其实质是与宝洁合作关系的延续,公司的最终服务对象及客户仍为宝洁。
2、伊利促销品采购合同
2016年10月26日,外企元隆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态奶事业部(以下简称“伊利”)签署了广促物料采购合同,约定由外企元隆为伊利提供包括玻璃果盘、玻璃内胆保温水壶、骨瓷套碗、拉杆购物车、靠垫等促销品的制作和交货,有效期为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30日。
3、辉瑞促销品采购合同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17日、2014年9月22日、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辉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瑞”)签署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辉瑞提供品牌提示物、促销品、礼品和服务,有效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辉瑞品牌提示物在线订购平台项目协议
2013年4月22日、2014年3月1日、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辉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瑞”)分别签署《服务协议》、《“辉瑞品牌提示物在线订购平台”项目协议补充协议》、《“辉瑞品牌提示物在线订购平台”项目协议补充协议(二)》、《“辉瑞品牌提示物在线订购平台”项目协议补充协议三(2016年度)》、《“辉瑞品牌提示物在线订购平台”项目协议补充协议三(2017年度)》,约定公司为辉瑞提供医学会议品牌提示物在线订购平台的运营服务,有效期为2013年4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5、惠氏采购合同
2016年1月1日,公司与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为“惠氏”)签署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惠氏提供产品和服务用于其从事业务和产品的介绍、推广、广告、促销、市场开拓等活动,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6、百威数字化促销平台专业开发与服务合同
2016年10月1日,公司与百威签署专业开发与服务合同,约定由公司为百威提供XKTV项目、夜点项目范围内的相关咨询、开发、分析服务,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或者非现场技术支持,实现XKTV项目和夜点项目现有功能的进一步增强、新功能开发及界面设计。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惠氏“摇一摇项目”服务合同
2016年3月7日、2017年3月8日,公司与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氏”)签署采购合同,约定公司根据惠氏的不时之需,向其提供“惠氏摇一摇项目”服务,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涉及系统开发及维护、线上红包及虚拟礼品供应等,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7日。
8、戴尔运输、物流配送协议
2016年5月1日,货代分公司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签署总服务协议下的作业说明,依据发行人与戴尔签署的总服务协议,货代分公司与戴尔以作业说明的形式,签署运输、物流配送协议。约定由货代分公司为戴尔提供指定始发地及目的地之间的运输、物流配送及运输前的分拨、包装等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二)采购类合同
1、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
2016年10月19日,公司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德力”)签署促销礼品制作合同,约定由安徽德力为公司提供水晶果盘150万个,合同金额(含税)507万元。
2、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
2017年1月10日,公司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瓷业”)签署促销礼品制作合同,约定由华联瓷业为公司提供金典杯壶套装24.73万个,合同金额(含税)395.75万元。
(三)重大债权债务合同
1、授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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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在上表所列招商银行授信协议下取得招商银行借款1,000万元
2、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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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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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仓储物流服务合同
1、货代分公司与深圳市飞力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飞力士”)签署协议,约定深圳飞力士在货代分公司指定城市提供区域范围内代理运输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运输、派送、装卸、搬运等,服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货代分公司与深圳市德茂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茂物流”)签署仓储外包协议,约定德茂物流在货代分公司指定的地区为其提供仓储租赁及仓储管理业务,服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保荐协议
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了《保荐协议》,约定公司聘任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五、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未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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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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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7日
(上接1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