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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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股票代码:601992 公告编号:临2017-41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2017]46号”文核准。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超额配售选择权和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并可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2、本次债券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301,910.79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37,560.98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分为2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
4、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50%-5.50%,品种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70%-5.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5月18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5月19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5、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6、配售”。
6、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7、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交易,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0、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5月17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1、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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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为“17金隅01”,品种二简称为“17金隅02)”。
3、发行规模:本期发行债券基础规模为10亿元(含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30亿元的发行额度。超额配售部分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5、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含超额配售部分)。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分为2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前3年和品种二存续期内前5年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和品种二存续期内前5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5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品种二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品种二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品种二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
11、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5月19日,起息日为2017年的5月19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19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0、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2年5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5月19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4年5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5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1、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18日;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8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18日。
22、到期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22年5月19日,品种二的到期日为2024年5月19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5月19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5月19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5月19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5月19日。
2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6、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29、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3、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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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1、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利率询价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50%-5.50%,品种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70%-5.7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3、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5月18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4、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①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②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③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④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⑤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⑥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5月18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视簿记情况酌情延长簿记时间。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号码:010-66527795、66527830、66525078;
咨询电话:010-63212503、63212504;
联系人:左亚伟
5、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5月19日(T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万张,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7年5月19日(T日)、和2017年5月22日(T+1日)每日的10:00-16:00。
5、认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5月1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网下询价,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6、配售
(1)簿记管理人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合格投资者获得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2)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本期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7、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5月22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简称”和“金隅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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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5月22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德义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10-59575916
传真:010-66417784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项目负责人:陈兴珠
项目经办人:罗浩、刘晓俊、杨彦平、李嘉文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发行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5 月 16日
附件一: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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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认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簿记建档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有效申购金额合计;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簿记建档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申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区间为4.20-4.5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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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8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8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3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5%,但高于或等于4.2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6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5%,但高于或等于4.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申购传真号码:010-66527795、66527830、66525078
确认电话:010-63212503、63212504
联系人:左亚伟
BBMG Corporation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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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7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