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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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7年5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并承诺争取于6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回避表决。

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淳安康盛毛细管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意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提供500万无息借款出具保函,并由公司为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鼎盈嘉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于2017年3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2017-015)、《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2017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2017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2017-034、2017-036)。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2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舒驰”)95.42%的股权和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100%的股权。烟台舒驰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制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为准)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加工、销售,汽车及配件进出口,零售日用品,房屋租赁。中植一客经营范围为纯电动客车、纯电动城市客车、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客车和客车底盘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零部件、汽车配套件总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主要交易对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控制。综上所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烟台舒驰95.42%的股权和中植一客100%的股权。其中,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烟台舒驰51%的股权、中植一客100%的股权,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于忠国等46名自然人购买烟台舒驰44.42%的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作进一步的沟通、协商。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签订意向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

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机构对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外,不涉及需要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在2017年5月19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康盛债;债券代码:112095)不停牌。

三、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

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6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延期复牌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6月19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淳安康盛毛细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细管公司”)基于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决定为毛细管公司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期间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新动力”)基于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拟接受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提供的500万无息借款,还款日为2017年12月8日,由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函给财政局。公司决定为荆州新动力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该笔无息借款向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

2017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毛细管公司基本情况

毛细管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5幢,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汉康,公司经营范围为:精密铜管、内螺纹铜管、铜毛细管、钢管、钢毛细管、铝管、铝毛细管及热交换配件制造、销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毛细管公司资产总额9,325.14万元,负债总额6,084.30万元;2016年度,毛细管公司营业收入3,5113.74万元,利润总额1,307.07万元,净利润996.7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荆州新动力基本情况

荆州新动力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地址为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98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传,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扁平电机、传统电机、防爆电机、空调压缩机和专用设备。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荆州新动力资产总额23,398.95万元,负债总额10.312.44万元;2016年度,荆州新动力营业收入14,455.47万元,利润总额1,975.02万元,净利润1,707.2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公告日,含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审批额度)为59,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28.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4.10%。若上述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6.75%。上述担保余额中有4,000万是为关联参股公司做的担保,其余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数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毛细管公司和荆州新动力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同意对两家公司担保是在充分评估其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偿债能力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该笔担保有利于满足上述两家公司经营融资的需要,且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计划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鼎盈嘉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下同)。

2、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霍尔果斯鼎盈嘉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拟定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配套区上海路

拟定法定代表人:魏鑫

拟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由富嘉租赁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富嘉租赁根据自身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在新疆设立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富嘉租赁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影响。

四、投资存在的风险

富嘉租赁根据自身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在新疆设立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富嘉租赁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