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3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曙东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449,405,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93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人,代表公司股份128,683,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21%。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578,088,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45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54,303,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13.97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夏曙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无关联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578,08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30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赵巍律师、肖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3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审批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千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审批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投向安全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货币市场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如需进行风险投资的,应符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4、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7、信息披露
公司投资理财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35,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0.97%。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六、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3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8日17: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