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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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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150

华夏幸福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霸州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61家下属公司

2. 本次担保金额总计:30亿

3. 截至目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8.49亿元,其中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67.07亿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2亿元

4.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与深圳前海环融联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融联易”)签署《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环融联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总对总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协助推荐公司的项目公司(均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环融联易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基于公司及公司项目公司与其供应商的业务关系,为公司及公司项目公司的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融资额度总额30亿元。

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或公司的项目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基础贸易合同,公司或公司项目公司作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票”)的承兑人,以该形式履行该合同项下的应付账款支付义务,供应商对公司或公司的项目公司享有该笔合同项下的上述债权;供应商与环融联易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合作协议》、通过《应收账款转让合同》达成单笔叙做协议,且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并通知债务人,将主债权及该笔债权项下的电票一并转让给环融联易,环融联易进而享有该笔债权及其项下全部电票等相关权利。

公司愿就上述电票项下债务人付款义务向环融联易做出不可撤销的最高额保证连带担保承诺,在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0亿元的总限额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上市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披露的临2016-329号公告及2017年1月6日披露的临2017-005号公告)。

公司定期披露上述担保实际履行情况。因上述担保金额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述担保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最高额保证连带担保;

2. 担保范围:公司就公司及公司项目公司作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以该形式履行该合同项下的应付账款支付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上述公司财务数据为被担保公司单体数据,总资产及净资产为被担保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被担保公司2017年1月至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8.49亿元,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67.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61亿的184.17%,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61亿的0.5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