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37,095,7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341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5,323,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2208%;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1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1,771,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20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1,031,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6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1,031,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1,031,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九)《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37,09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1,031,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恩颖、张淼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2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