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298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6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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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5月11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18,854,1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5,656,254.00元。
三、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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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赵礼敏、戴东辉、王益平等五名股东。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本公司,本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7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部门: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141328、88926713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7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于2017年1月18日、2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6亿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在6亿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及公司于2017年2月7日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一、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2017年 5 月 1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 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7
年第 19期
2、 产品编号:ZHQYBB2017040007
3、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4、 理财周期起始日:2O17 年 5 月 17 日
5、 理财周期结束日:2017 年11月9 日
6、 预计年化收益率: 3.80%
7、 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8、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协议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公司和投资者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在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本金部分)为 5.43 亿元。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5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