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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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贷款2.8亿元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13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贷款2.8亿元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房地产”)接受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提供不超过2.8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子公司福建建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树房地产”)以其名下“润华山庄”项目地块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福建建树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福建建树房地产和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3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2,433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开发区罗星路4号(自贸试验区内);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福建阳光房地产100%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101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接受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提供不超过2.8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合并持有100%股权子公司福建建树房地产以其名下“润华山庄”项目地块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福建建树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福建建树房地产和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2017年度经营融资需要,增强福建阳光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福建阳光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福建阳光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福建阳光房地产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940.56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10.54亿元(其中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13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贷款4亿元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中泛置业”)接受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4月,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3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 ;

(二)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华雅生态园内华雅国际大酒店1024室;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厦门明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125审计报告。

(八)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接受中信信托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4月,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2017年度经营融资需要,增强长沙中泛置业的资金配套能力,且长沙中泛置业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长沙中泛置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长沙中泛置业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940.56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10.54亿元(其中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