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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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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2017-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03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项

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05月02日停牌一天,自2017年05月03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三)条的要求,审计机构需就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股票需待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弘高,股票代码:002504)已于2017年05月0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05月0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二、进展情况

公司2017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弘高创建筑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19号)要求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之前回复并公告。

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对相关资料进一步进行核查,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以便审慎判断由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2016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以及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关注函。因此公司股票暂时不复牌。并于2017年05月1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为2017-03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相关事项对2016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以及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进行核查,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但由于在本次工作中涉及相关查证事项范围较广,程序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05月22日前正确完整的确定对2016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因此,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弘高,证券代码:002504)自2017年5月2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落实《关注函》相关意见并回复后按照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