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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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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2017-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子”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最高申报价格与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因此不再对该价格上的申报进行剔除),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9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2017年5月1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77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31日和2017年6月7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2017年5月23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7年6月15日,并推迟刊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原定于2017年5月22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7年6月14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1.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日盈电子”,股票代码为“60328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日盈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8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01.9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21.1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0.7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7,461.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07.7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2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4,153.32万元。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6月15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日盈电子”,申购代码为“603286”。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7.93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T日)9:30-11:30、13:00-15:00。2017年6月1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6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6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6月1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6月19日(T+2日)公告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6月1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 、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5月22日(T-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7年5月17日(T-19日)和2017年5月18日(T-18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17年5月18日(T-18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2,62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825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6.87元/股-7.9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411,81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有5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5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8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6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存在同一家网下投资者同时存在无效报价1和2的情形),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和“无效报价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2,56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32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6.87元/股-7.9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365,310万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和备案。上述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最高申报价格与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均为7.93元/股, 因此不再对该价格上的申报进行剔除。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93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7.93元/股的2,43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95家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2,297,21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本次初步询价中,13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7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7.93元/股,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于发行价”的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止2017年5月18日(T-1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77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7.93元/ 股对应的市盈率22.97倍。主要原因如下: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业共106家上市公司,按照主营业务可以分为整车制造业及汽车零部件业务,公司主营产品为汽车洗涤系统产品、汽车精密注塑件及小线束、汽车电子传感器等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线束等摩托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年度-2016年度,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12%、69.30%和74.66%,毛利占比分别为92.77%、96.72%和94.13%,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汽车零部件业务。我们选取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同时与公司在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产品类型和客户群体与公司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样本,若以2016年每股收益及截至2017年5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计算,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可比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可比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止2017年5月18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7.93元/股,对应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高于中证指数发布的汽车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201.9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21.1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0.7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9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14,153.32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17,461.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07.7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2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6月1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 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17年6月16日(T+1日)刊登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 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2,431家,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2,297,21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7.93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6月15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5月15日(T-21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6月19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6月19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6月19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6月19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286,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286”,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6月21日(T+4日)在《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6月21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93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日盈申购”;申购代码为“732286”。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7年6月1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6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0.76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6月1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880.76万股“日盈电子”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8,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7年6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6月15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6月15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6月16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7年6月16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6月16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17年6月19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6月19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6月20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6月21日(T+4日)刊登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6月2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芳茂村

联系人:陆鹏

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7385

发行人: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股)拟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蔡莉萍 蔡莉萍 7.93 500 有效报价
2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93 500 有效报价
3陈燕 陈燕 7.93 500 有效报价
4周仁瑀 周仁瑀 7.93 500 有效报价
5侯鹏 侯鹏 7.93 500 有效报价
6戴文 戴文 7.93 500 有效报价
7林翔 林翔 7.93 500 有效报价
8林泗华 林泗华 7.93 500 有效报价
9黄轶强 黄轶强 7.93 500 有效报价
10林凡 林凡 7.93 500 有效报价
11吴志坚 吴志坚 7.93 500 有效报价
1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7.93 500 有效报价
13王德志 王德志 7.93 500 有效报价
14林美清 林美清 7.93 500 有效报价
15徐丰翼 徐丰翼 7.93 500 有效报价
16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7.93 500 有效报价
17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7.93 500 有效报价
18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7.93 500 有效报价
19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93 500 有效报价
2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7.93 500 有效报价
21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7.93 500 有效报价
22阎占表 阎占表 7.93 500 有效报价
23李晓玲 李晓玲 7.93 500 有效报价
24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7.93 500 有效报价
25刘玮 刘玮 7.93 500 有效报价
26张达 张达 7.93 500 有效报价
27王国芳 王国芳 7.93 500 有效报价
28江萍 江萍 7.93 500 有效报价
29陈华明 陈华明 7.93 500 有效报价

30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7.93500有效报价
31叶冠军 叶冠军 7.93500有效报价
32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33李建伟 李建伟 7.93500有效报价
34沈颖华 沈颖华 7.93500有效报价
35宋盛 宋盛 7.93500有效报价
36周林根 周林根 7.93500有效报价
37何雪萍 何雪萍 7.93500有效报价
38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7.93500有效报价
39孔洪飚 孔洪飚 7.93500有效报价
40吕为民 吕为民 7.93500有效报价
41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42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43李捷 李捷 7.93500有效报价
44叶林富 叶林富 7.93500有效报价
45李敏 李敏 7.93500有效报价
46李兴田 李兴田 7.93500有效报价
47舒仁村 舒仁村 7.93500有效报价
4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49黄柏强 黄柏强 7.93500有效报价
50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51龙玉英 龙玉英 7.93500有效报价
52梁惠青 梁惠青 7.93500有效报价
53鲁旭宸 鲁旭宸 7.93500有效报价
54马兆辉 马兆辉 7.93500有效报价
55韩妮娜 韩妮娜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7.93500有效报价
56刘巧玲 刘巧玲 7.92500低于发行价
57陈树新 陈树新 7.93500有效报价
58朱赤心 朱赤心 7.93500有效报价
59邵伟军 邵伟军 7.93500有效报价

60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61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2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62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余粮100基金7.93500有效报价
63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价值精英1号基金7.93500有效报价
64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1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65郑红梅 郑红梅 7.93500有效报价
66顾鹤富 顾鹤富 7.93500有效报价
67郑品玉 郑品玉 7.93500有效报价
68李洪义 李洪义 7.93500有效报价
69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70朱丽红 朱丽红 7.93500有效报价
71徐东左 徐东左 7.93500有效报价
72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7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7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7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76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77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78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基金新赢3号资产管理计划 7.93500有效报价
79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80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8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8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7.93500有效报价
8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型组合7.93500有效报价
8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500组合7.93500有效报价
8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86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87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88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500有效报价
89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7.93500有效报价

90毛伟松 毛伟松 7.93500有效报价
91朱文祥 朱文祥 7.92500低于发行价
92帅武强 帅武强 7.93500有效报价
93黄济强 黄济强 7.93500有效报价
94韩江鸣 韩江鸣 7.93500有效报价
95黄仕康 黄仕康 7.93500有效报价
96赵祥 赵祥 7.93500有效报价
97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98徐英 徐英 7.93500有效报价
99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100中远财务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7.93500有效报价
101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93500有效报价
102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103韩京民 韩京民 7.93500有效报价
104包建鹤 包建鹤 7.43500低于发行价
105赵吉 赵吉 7.93500有效报价
106吴利妲 吴利妲 7.93500有效报价
107姚永祥 姚永祥 7.93500有效报价
108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7.93500有效报价
10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93500有效报价
110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111黄娟 黄娟 7.93500有效报价
11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113任萍 任萍 7.93500有效报价
114赵和花 赵和花 7.93500有效报价
115林汉 林汉 7.93500有效报价
116胡雪坤 胡雪坤 7.93500有效报价
117徐朝阳 徐朝阳 7.93500有效报价
118沈佳敏 沈佳敏 7.93500有效报价
119霍鸣庆 霍鸣庆 7.93500有效报价

120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121陆胜 陆胜 7.93500有效报价
122吴建云 吴建云 7.93500有效报价
123丁长林 丁长林 7.93500有效报价
124彭杰 彭杰 7.93500有效报价
125浙江雷可澳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雷可澳投资有限公司 7.93500有效报价
126翁德恩 翁德恩 7.93500有效报价
127程辉 程辉 7.92500低于发行价
128林芳 林芳 7.93500有效报价
129刘红志 刘红志 7.93500有效报价
130黄静 黄静 7.93500有效报价
131姚寅之 姚寅之 7.93500有效报价
132尚勇 尚勇 7.93500有效报价
133孟庆亮 孟庆亮 7.93500有效报价
134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93500有效报价
135马闽卉 马闽卉 7.93500有效报价
136顾立兵 顾立兵 7.93500有效报价
137孙永宪 孙永宪 7.93500有效报价
138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7.93500有效报价
139曹蕾 曹蕾 7.93500有效报价
140张建成 张建成 7.93500有效报价
141王建新 王建新 7.93500有效报价
142金祚华 金祚华 7.93500有效报价
143徐玉生 徐玉生 7.93500有效报价
144王晓绩 王晓绩 7.93500有效报价
145胡丽筠 胡丽筠 7.93500有效报价
146姜霞 姜霞 7.93500有效报价
147朱涤非 朱涤非 7.93500有效报价
148徐敏 徐敏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7.93500有效报价
149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93500有效报价

(下转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