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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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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股)拟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广州市金宏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金宏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40 900 剔除
2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 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 12.85 900 剔除
3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26 900 剔除
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8.40 900 有效
5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8.40 900 有效
6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产品 8.40 900 有效
7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8.40 900 有效
8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投资组合 8.40 900 有效
9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8.40 900 有效
10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8.40 900 有效
11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8.40 900 有效
12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产品 8.40 900 有效
13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万能产品 8.40 900 有效
14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万能产品 8.40 900 有效
15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8.40 900 有效
16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共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8.40 900 有效
17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共赢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六期) 8.40 900 有效
18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共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8.40 900 有效
19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8.40 900 有效
20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8.40 900 有效
21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8.40 900 有效
22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8.40 900 有效
23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8.40 900 有效
24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8.40 900 有效
25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8.40 900 有效
26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8.40 900 有效
27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8.40 900 有效
28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 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 8.40 900 有效
29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40 900 有效
30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31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32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40 900 有效
33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34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35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 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 8.40 900 有效
36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8.40 900 有效
37安徽省无为制药厂 安徽省无为制药厂 8.40 900 有效
38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39安徽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40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4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4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4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工行安信证券专户 8.40 900 有效
4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工商银行安信证券2号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45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建行安信证券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46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安信证券1号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47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安信证券2号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48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招商财富1号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49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50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5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5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5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石河子1号定向计划 8.40 900 有效
54白斌 白斌 8.40 900 有效
55白红红 白红红 8.40 900 有效
56白明垠 白明垠 8.40 900 有效
57白溶溶 白溶溶 8.40 900 有效
58白巍 白巍 8.40 900 有效
59白永丽 白永丽 8.40 900 有效
60包桢臻 包桢臻 8.40 900 有效
61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62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6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6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65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66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67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68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金股2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69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0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2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5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6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7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8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79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80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500组合8.40 900 有效
81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40 900 有效
82鲍凤娇 鲍凤娇 8.40 900 有效
83鲍建江 鲍建江 8.40 900 有效
84鲍建新 鲍建新 8.40 900 有效
85鲍一青 鲍一青 8.40 900 有效
86鲍浙安 鲍浙安 8.40 900 有效
87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88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89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90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搏股通金-聚安平台证券投资基金8.40 900 有效
91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鼎宝平台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92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多策略对冲3号基金 8.40 900 有效
93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平台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94北京九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九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95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96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97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首创倚天1号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98北京泰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泰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8.40 900 有效
99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100北京天时地利人和建筑有限公司北京天时地利人和建筑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101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演教源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02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天演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40 900 有效
103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天演套利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04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105北京旭日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旭日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106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107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108北京中远泛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远泛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40 900 有效
109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10贝国浩 贝国浩 8.40 900 有效
111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40 900 有效
112毕胜 毕胜 8.40 900 有效
113毕树真 毕树真 8.40 900 有效
114卞耀安 卞耀安 8.40 900 有效
115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8.40 900 有效
11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1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保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1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1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2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2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2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工业4.0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450 有效
12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2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2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互联网主题混合 8.40 900 有效
12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2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2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农银1号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12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3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4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4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4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优选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8.40 900 有效
14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4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4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4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致远1号资产管理计划 8.40 900 有效
14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4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银联智惠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 900 有效
14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40 900 有效
15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8.40 900 有效
15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8.40 900 有效

15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8.40900有效
15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8.40900有效
15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40900有效
15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40900有效
15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40900有效
15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40900有效
15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8.40900有效
15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组合8.40900有效
16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40900有效
16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40900有效
16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0900有效
163卜丽君 卜丽君 8.40900有效
16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8.40900有效
16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900有效
16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40900有效
16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900有效
16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900有效
16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900有效
17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900有效
17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900有效
17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8.40900有效
173蔡宝珍 蔡宝珍 8.40900有效
174蔡成玉 蔡成玉 8.40900有效
175蔡纯纯 蔡纯纯 8.40900有效
176蔡聪达 蔡聪达 8.40900有效
177蔡帝娥 蔡帝娥 8.40900有效
178蔡鸿图 蔡鸿图 8.40900有效
179蔡华 蔡华 8.40900有效
180蔡健敏 蔡健敏 8.40900有效
181蔡侃峰 蔡侃峰 8.40900有效
182蔡其武 蔡其武 8.40900有效
183蔡仁量 蔡仁量 8.40900有效
184蔡少红 蔡少红 8.40900有效
185蔡少芸 蔡少芸 8.40900有效
186蔡淑群 蔡淑群 8.40900有效
187蔡廷祥 蔡廷祥 8.40900有效
188蔡文革 蔡文革 8.40900有效
189蔡晓东 蔡晓东 8.40900有效
190蔡衍健 蔡衍健 8.40900有效
191蔡耀平 蔡耀平 8.40900有效
192蔡一野 蔡一野 8.40900有效
193蔡颖茵 蔡颖茵 8.40900有效
194蔡永康 蔡永康 8.40900有效
195蔡永太 蔡永太 8.40900有效
196蔡宇 蔡宇 8.40900有效
197蔡长兴 蔡长兴 8.40900有效
198曹才芝 曹才芝 8.40900有效
199曹积生 曹积生 8.40900有效
200曹坚 曹坚 8.40900有效
201曹明慧 曹明慧 8.40900有效
202曹仁贤 曹仁贤 8.40900有效
203曹深铭 曹深铭 8.40900有效
204曹素丽 曹素丽 8.40900有效
205曹霞 曹霞 8.40900有效
206曹晓春 曹晓春 8.40900有效
207曹新林 曹新林 8.40900有效
208曹元峰 曹元峰 8.40900有效
209曾华 曾华 8.40900有效
210曾令盛 曾令盛 8.40900有效
211曾妙娟 曾妙娟 8.40900有效
212曾少彬 曾少彬 8.40900有效
213曾少强 曾少强 8.40900有效
214曾胜辉 曾胜辉 8.40900有效
215曾胜强 曾胜强 8.40900有效
216曾树华 曾树华 8.40900有效
217曾宪经 曾宪经 8.40900有效
218曾玉霞 曾玉霞 8.40900有效
219查根楼 查根楼 8.40900有效
220查国平 查国平 8.40900有效
221柴萌 柴萌 8.40900有效
222常国杰 常国杰 8.40900有效
223常清 常清 8.40900有效
224常熟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常熟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 8.40900有效
225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40900有效
226常双军 常双军 8.40900有效
227常鑫民 常鑫民 8.40900有效
228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40900有效
229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 8.40900有效
230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40900有效
231车宏伟 车宏伟 8.40900有效
232车美云 车美云 8.40900有效
233陈爱玲 陈爱玲 8.40900有效
234陈白燕 陈白燕 8.40900有效
235陈柏林 陈柏林 8.40900有效
236陈邦栋 陈邦栋 8.40900有效
237陈宝林 陈宝林 8.40900有效
238陈保华 陈保华 8.40900有效
239陈炳谦 陈炳谦 8.40900有效
240陈炳雄 陈炳雄 8.40900有效
241陈博 陈博 8.40900有效
242陈朝辉 陈朝辉 8.40900有效
243陈朝填 陈朝填 8.40900有效
244陈成辉 陈成辉 8.40900有效
245陈炽昌 陈炽昌 8.40900有效
246陈传贤 陈传贤 8.40900有效
247陈传兴 陈传兴 8.40900有效
248陈大魁 陈大魁 8.40900有效
249陈旦珍 陈旦珍 8.40900有效
250陈迪清 陈迪清 8.40900有效
251陈东 陈东 8.40900有效
252陈冬琼 陈冬琼 8.40900有效
253陈栋良 陈栋良 8.40900有效
254陈方标 陈方标 8.40900有效
255陈方方 陈方方 8.40900有效
256陈峰 陈峰 8.40900有效
257陈峰 陈峰 8.40900有效
258陈锋 陈锋 8.40900有效
259陈富强 陈富强 8.40900有效
260陈刚 陈刚 8.40900有效
261陈根财 陈根财 8.40900有效
262陈贵阳 陈贵阳 8.40900有效
263陈国荣 陈国荣 8.40900有效
264陈国荣 陈国荣 8.40900有效
265陈国鹰 陈国鹰 8.40900有效
266陈海枫 陈海枫 8.40900有效
267陈海华 陈海华 8.40900有效
268陈海坚 陈海坚 8.40900有效
269陈海军 陈海军 8.40900有效
270陈海涛 陈海涛 8.40900有效
271陈浩勤 陈浩勤 8.40900有效
272陈宏 陈宏 8.40900有效
273陈宏科 陈宏科 8.40900有效
274陈洪顺 陈洪顺 8.40900有效
275陈华君 陈华君 8.40900有效
276陈华青 陈华青 8.40900有效
277陈怀奎 陈怀奎 8.40900有效
278陈怀荣 陈怀荣 8.40900有效
279陈焕杰 陈焕杰 8.40900有效
280陈辉鳌 陈辉鳌 8.40900有效
281陈惠芬 陈惠芬 8.40900有效
282陈积泽 陈积泽 8.40900有效
283陈吉红 陈吉红 8.40900有效
284陈吉强 陈吉强 8.40900有效
285陈继周 陈继周 8.40900有效
286陈佳琪 陈佳琪 8.40900有效
287陈建冬 陈建冬 8.40900有效
288陈建锋 陈建锋 8.40900有效
289陈建国 陈建国 8.40900有效
290陈建华 陈建华 8.40900有效
291陈建郎 陈建郎 8.40900有效
292陈建新 陈建新 8.40900有效
293陈剑武 陈剑武 8.40900有效
294陈健 陈健 8.40900有效
295陈健 陈健 8.40900有效
296陈健群 陈健群 8.40900有效
297陈健桐 陈健桐 8.40900有效
298陈健兴 陈健兴 8.40900有效
299陈杰 陈杰 8.40900有效
300陈金忠 陈金忠 8.40900有效
301陈锦洪 陈锦洪 8.40900有效
302陈景明 陈景明 8.40900有效
303陈菊花 陈菊花 8.40900有效
304陈军 陈军 8.40900有效
305陈黎春 陈黎春 8.40900有效
306陈立 陈立 8.40900有效
307陈丽红 陈丽红 8.40900有效
308陈丽娟 陈丽娟 8.40900有效
309陈丽君 陈丽君 8.40900有效
310陈利浩 陈利浩 8.40900有效
311陈利祥 陈利祥 8.40900有效
312陈良辉 陈良辉 8.40900有效
313陈林富 陈林富 8.40900有效
314陈霖 陈霖 8.40900有效
315陈玲玲 陈玲玲 8.40900有效
316陈鲁康 陈鲁康 8.40900有效
317陈梅 陈梅 8.40900有效
318陈美和 陈美和 8.40900有效
319陈美秋 陈美秋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8.40900有效
320陈名 陈名 8.40900有效
321陈明明 陈明明 8.40900有效
322陈明平 陈明平 8.40900有效
323陈能依 陈能依 8.40900有效
324陈宁 陈宁 8.40900有效
325陈鹏 陈鹏 8.40900有效
326陈奇 陈奇 8.40900有效
327陈绮璋 陈绮璋 8.40900有效
328陈迁 陈迁 8.40900有效
329陈清州 陈清州 8.40900有效
330陈庆玥 陈庆玥 8.40900有效
331陈琼珊 陈琼珊 8.40900有效
332陈秋红 陈秋红 8.40900有效
333陈瑞爱 陈瑞爱 8.40900有效
334陈瑞峰 陈瑞峰 8.40900有效
335陈珊 陈珊 8.40900有效
336陈少先 陈少先 8.40900有效
337陈少忠 陈少忠 8.40900有效
338陈世银 陈世银 8.40900有效
339陈适 陈适 8.40900有效
340陈淑玲 陈淑玲 8.40900有效
341陈树汉 陈树汉 8.40900有效
342陈树雄 陈树雄 8.40900有效
343陈素芬 陈素芬 8.40900有效
344陈为群 陈为群 8.40900有效
345陈维礼 陈维礼 8.40900有效
346陈伟英 陈伟英 8.40900有效
347陈慰忠 陈慰忠 8.40900有效
348陈文豪 陈文豪 8.40900有效
349陈文健 陈文健 8.40900有效
350陈文奎 陈文奎 8.40900有效
351陈文团 陈文团 8.40900有效
352陈希 陈希 8.40900有效
353陈希远 陈希远 8.40900有效
354陈曦 陈曦 8.40900有效
355陈夏英 陈夏英 8.40900有效
356陈肖强 陈肖强 8.40900有效
357陈小英 陈小英 8.40900有效
358陈晓霞 陈晓霞 8.40900有效
359陈心泉 陈心泉 8.40900有效
360陈璇英 陈璇英 8.40900有效
361陈讯明 陈讯明 8.40900有效
362陈雅萍 陈雅萍 8.40900有效
363陈亚涛 陈亚涛 8.40900有效
364陈亚新 陈亚新 8.40900有效
365陈延良 陈延良 8.40900有效
366陈雁升 陈雁升 8.40900有效
367陈阳春 陈阳春 8.40900有效
368陈瑶清 陈瑶清 8.40900有效
369陈耀杰 陈耀杰 8.40900有效
370陈一青 陈一青 8.40900有效
371陈怡平 陈怡平 8.40900有效
372陈奕琪 陈奕琪 8.40900有效
373陈永汉 陈永汉 8.40900有效
374陈勇 陈勇 8.40900有效
375陈湧彬 陈湧彬 8.40900有效
376陈友 陈友 8.40900有效
377陈宇 陈宇 8.40900有效
378陈宇健 陈宇健 8.40900有效
379陈宇杰 陈宇杰 8.40900有效
380陈玉忠 陈玉忠 8.40900有效
381陈云标 陈云标 8.40300有效
382陈泽枝 陈泽枝 8.40900有效
383陈柘杰 陈柘杰 8.40900有效
384陈真 陈真 8.40900有效
385陈志瑛 陈志瑛 8.40900有效
386陈志勇 陈志勇 8.40900有效
387陈柱湛 陈柱湛 8.40900有效
388陈子芳 陈子芳 8.40900有效
389陈宗敬 陈宗敬 8.40900有效
390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8.40900有效
391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8.40900有效
392成芳 成芳 8.40900有效
393成固平 成固平 8.40900有效
394程川 程川 8.40900有效
395程光耀 程光耀 8.40900有效

(下转50版)

特别提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自控”、 “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智能自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5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5月2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报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购数量中报价最高的剔除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17年5月25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泰联合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7年5月22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4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53.18倍(截至2017年5月17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17年5月17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056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中所需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22,923,584.90元。按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780,415.10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2,923,584.90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智能自控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5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9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智能自控”,股票代码为“002877”,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泰联合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5月17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0元/股,且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为0.4872元,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为0.3654元,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规模3,056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34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22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9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5月23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

在2017年5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5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本次网上发行设定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12,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5月2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5月2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5、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 、中止发行情况”。

9、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780,415.10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2,923,584.90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222,923,584.90元。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5月15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5月17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17年5月17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3,53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05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4,945,150万股。

(2)投资者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关联方核查和私募基金备案核查。经核查,有48家投资者管理的51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核查材料,有65家投资者管理的86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1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7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为无效申报的报价已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122,400万股,无效报价部分不计入有效申报总量。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1”的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3,43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368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本次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8.40元/股,加权平均数为8.4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8.4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8.40元/股。

投资者报价明细请见附表。

2、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按照申购时间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8.40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0.054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8.40元/股,加权平均数为8.4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8.4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8.40元/股。

3、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0.4872元,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0.3654元,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按剔除原则剔除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8.40元/股的3,42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363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4,818,250万股,成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的报价,其余均为无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报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无效2”部分。

5、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截止2017年5月1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18倍,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资料来源:WIND数据,截止2017年5月17日

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也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56.00万股,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34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22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99%。

3、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0元/股。

4、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780,415.10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2,923,584.90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222,923,584.90元。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5月2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5月24日(T+1日)在《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6、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8、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5,363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为4,818,25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2、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5月23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3、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4、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5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5、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7年5月25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a.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b.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c.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77”,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d.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e.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6、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222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5月23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将1,222万股“智能自控”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4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3、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智能自控”;申购代码为“002877”。

4、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5月19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5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本次网上发行设定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12,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本次网上发行设定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12,0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12,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6、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7年5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自行操作电脑使用账户所在券商交易系统买入或者委托买入,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7、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8、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5月23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5月2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7年5月24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5月2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17年5月25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9、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25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0、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的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5月26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17年5月26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则中止本次发行;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5月31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申购日(T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4)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发行的;

(9)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5月3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付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2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