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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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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2证券简称:云赛智联 公告编号:2017-048

900901 云赛B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4元,B股每股现金红利0.007846美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26,835,1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649,097.34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云赛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

(1) 对于持有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人民币;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企业所得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486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公司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 0.0486元。

(4)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人民币。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登记结算公司发放,B 股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根据《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2017 年 4 月 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6.8823)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07846美元(含税)。

(1) 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09 年 7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 B 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向 B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发放 2016 年度现金红利时,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007061美元;

(2) 居民自然人股东,根据 2015 年 9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 2012 年 11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结算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 外籍自然人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994 年 5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07846美元发放。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慧洁

联系电话:021-34695838 34695939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公告编号:临2017-049

900901 云赛B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赛

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财务信息、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年报显示,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由上期 30.42 亿元增长到本期40.94 亿元,应收账款由上期 0.99 亿元增长到本期 1.18 亿元;同时,母公司报表营业收入由上期 0.30 亿元增长到本期 4.88 亿元,应收账款由上期 0.18 亿元下降到本期 0.16 亿元,赊销可能主要来自子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1)置入 7 家公司 2016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说明是否存在为完成业绩承诺,变更销售和回款政策,加大营业收入确认的情况;(2)置入 7 家公司应收账款发生的时点、主要付款方及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截止目前置入 7 家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年报显示,公司发生大量关联采购和销售。请公司补充披露:(1)置入 7 家公司本期发生的所有关联销售金额、对应的业务实质、与对方主营业务的关系、及关联方采购对应产品或服务的用途或安排;(2)置入 7 家公司本期关联销售对其业绩的影响,说明是否存在为完成业绩承诺而实施关联销售。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合并报表管理费用由上期 4.04 亿元增长到本期5.02 亿元,母公司报表管理费用由上期 0.80 亿元增长到本期 1.58亿元,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管理费用变化与营业收入变化不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置入 7 家公司管理费用本期与上期数据;(2)结合营业收入变化,说明管理费用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为完成业绩承诺,将管理费用转移到母公司的情况。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显示,2015 年 12 月置入的 7 家公司均完成业绩承诺,但完成率仅科学仪器、卫生网分别为 127.15%和 124.38%,其余公司均压线达标,且差异额较小;同时,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37 亿元,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89.48 万元,置入 7 家公司对公司业绩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置入 7 家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

二、关于财务信息

5.公司分季度财务数据显示,分季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趋势不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主要财务数据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应收票据余额为 3362.52 万元,期末终止确认573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票据出票人、对应业务背景、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2)终止确认的依据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年报显示,2015、2016 年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280 万元、4983 万元,差异较大。请公司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对应资产状态,说明不同期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年报显示,其他应付款中“预提费用”期末和期初余额分别为 0.95 亿元和 0.6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预提费用形成及变化的原因,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年报显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期初 730 万元增长到期末12.7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变化原因、期末余额包括具体内容及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关于信息披露

10.年报显示,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3886.3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具体内容,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1.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余额为 1719.05 万元,前五名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李雪刚 345.87 万元;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余额为 6721.0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的具体内容、业务背景、后续业务进展或回款情况;(2)应收李雪刚款项产生的原因、后续业务进展或回款情况。

12.年报显示,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费用化支出 3.24 亿元、支付往来款及备用金 0.93 亿元、支付保证金 0.36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三项支出的具体业务内容、收款方、后续业务进展或回款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7 年 5月 31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根据上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