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或变更提案。
本次会议议案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因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未达三分之二以上,上述事项股东大会表决审议未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2017年5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琳女士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名,代表股份603,281,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07 %。其中,B股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62,727,99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2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代表61人,代表股份91,708,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股份515,570,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84 %。其中,B股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34,748,988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6%。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9人,代表股份63,548,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87,711,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3%。其中,B股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7,979,002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67%。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28,159,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㈠ 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03,136,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反对144,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9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91,563,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4%;反对144,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㈡ 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3,116,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9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91,542,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2%;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㈢ 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3,116,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反对1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9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91,542,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2%;反对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㈣ 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3,116,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9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91,542,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2%;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㈤ 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3,14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反对11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9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91,569,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反对112,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2%;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㈥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3,116,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反对1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9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91,542,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2%;反对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㈦ 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2,290,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0.27%。反对1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480,853,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9.71%。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9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2,738,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8.41%;反对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28,831,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1.44%。
㈧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3,110,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反对144,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7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91,536,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1%;反对144,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弃权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㈨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3,111,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反对143,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2,727,79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91,537,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1%;反对14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弃权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7年4月28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彦忠律师、花季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南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7-036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25,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60.8%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为75,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1日
注册地点: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69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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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8月01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南玻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146,7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硅材料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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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6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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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黄龙大道二段16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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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3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5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科技绿色电池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在湖北银行宜昌东门支行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的为期2年的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60.8%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在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的为期3年的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60.8%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为期3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新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为期3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6、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东莞麻涌支行合计为25,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0,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期限为3年,15,000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2、上述子公司中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南玻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3、上述公司中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玻集团持有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60.8%的股权。
4、公司为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80,833万元,占2016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81,233万元的10.35%,占总资产1,697,923万元的4.76%。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