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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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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7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5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15:00至2017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65,077,4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85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2,639,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587%;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437,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65%。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437,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6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5,07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5,07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5,07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1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 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80,188,486.05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60,998,263.42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截至公司2017 年3月17日的总股本534,589,9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267,294,953股(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534,589,907 股变更为801,884,86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1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1)董事薪酬

①陶一山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2%。

②黄国盛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93,941,18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1%;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关联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③郭拥华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④黄锡源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93,941,18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1%;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关联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⑤陶业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1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⑥孙双胜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⑦江帆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⑧余兴龙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⑨张少球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①陶一山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②郭拥华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③陶业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1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④孙双胜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3)监事薪酬

①刘宏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②黄国民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93,941,18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1%;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关联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③丁智芳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④杨卫红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⑤邓祥建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22,089,4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8.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广东茂名饲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7,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7,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1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927,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4%;反对15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7,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40%;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5,07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2,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5,077,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7,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5,072,4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杨萍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7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补充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同时,以截至公司2017年3月17日的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7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中,因合并计算误差,将资本公积金合计转增股本取数为267,294,950 股,将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取数为801,884,857 股。按照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应为 267,294,953 股(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534,589,907 股变更为801,884,860 股。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