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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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3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1,036.68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处于一审阶段,暂无法判断影响。

近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诉状,获知: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本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冶集团”)

被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钢工程”)

诉讼机构: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乌市中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五冶集团向乌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936.72万元、利息99.96万元(合计1,036.6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处于一审阶段,对公司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