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6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9、14-17、19-20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5月23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 2017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一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赵冬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2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28,859,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33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889,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0%。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28人,代表股份1,334,748,738股,占总股本的49.8532%。
其中,中小股东人数为24人,代表股份8,498,989股,占总股本的0.3174%。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其中议案9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6-9、14-17、19-20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6年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6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6年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股东何巧女女士、唐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9,79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2,865,05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票为1,883,68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5.0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4、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6、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7、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9、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10、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11、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12、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1,46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3%;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3,28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5,21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72%;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3,280,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928%。
1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绍妮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8、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金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伟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8,498,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334,748,7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分别就2016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2016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等方面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全文刊载于2017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金奂佶律师、洪迪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6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海信托-安盈19号东方园林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买入公司股票1,262,3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5%,成交金额合计为22,227,245.32元,成交均价为17.61元/股。
公司后期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