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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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公告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22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29号,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生产经营

1.季节性波动。据披露,公司报告期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837万元,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1.99亿、1.59亿和2.72亿元;第一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598万元,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约5895.7万元、5299.5万元和8133.8万元,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呈现大幅上涨趋势。此外,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9亿元、1.51亿元、-0.36亿元和3.28亿元,波动幅度较大。请公司结合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补充披露:(1)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低于后三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分公司停产。据披露,公司目前拥有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 2 座生产型矿山。其中,拉屋分公司停产,资产出现闲置。请公司补充披露:(1)拉屋分公司暂时停产的时间、原因、涉及的主要金属品种,有无复产计划;(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设备不计提减值是否合理审慎。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补缴企业所得税。据披露,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收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该文件,公司前期股权转让使公司2005年获得39,915,800.00元利得,公司对获得利得未申报企业所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987,370.00元。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上述补缴税金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更正。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于2016年3月收到税务局处理通知,于2017年4月20日才进行调整,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及时;(2)对于补缴企业所得税有无其他罚金及滞纳金;(3)根据临时公告,2015年未分配利润调整后金额为451,238,052.72元,年报中2015年未分配利润调整后为451.836,789.72万元,两者不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如有错误,请予以修改。

二、关于会计处理

4.其他应收款。据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约5845万元,较上期期末大幅上涨129.23%。其中,包括支付财胜矿业相关资产的收购款1000万元及支付格尔木人民政府土地款2940万元。目前,公司已与财胜矿业解除收购协议,但公司年末账面仍存在对其1000万的其他应收款,并计提了50万元的坏账准备。请公司:(1)结合协议具体约定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上述1000万元其他应收款是否收回;若没有,未来能否收回、何时收回、后续具体安排;与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2)据前期披露,公司与财胜矿业解除协议后,对方应在5个交易日内将定金足额返还给公司。对此,请说明公司本期计提50万元坏账准备的原因;(3)其他应收款中2940万购置土地保证金的形成原因。

5.存货跌价准备。据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铅锌等金属价格走势向好,但公司本期期末累计存在1166.27万元的存货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其中本期计提了194.49万元跌价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具体构成情况;(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6.在建工程。据披露,公司在建工程中4616掘进工程的预算进度为100%。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工程的开工时间、目前是否已经完工,是否符合转固条件,本期未转固的原因及合理性。

7.长期待摊费用。据披露,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为3353.84万元,主要是风险勘探支出。请公司补充披露将风险勘探支出归入长期待摊费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行业惯例,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销售费用。据披露,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159.7万元,同比下降53.10%。其中,本期无运输费,上期为194.9万元;本期发货费仅为2475元,上期为约2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本期无运输费及发货费仅为2475元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客户变化、货物流转情况,分析说明运输费、发货费与营业收入规模是否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9.管理费用。据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上升64.18%。其中,发生前期探矿费用约3448.85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约387%;发生非季节性停工损失约1224.16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约115%。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期探矿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形成原因,本期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2)非季节性停工损失的形成原因及具体计量方式,本期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其他

10.公司在“重要的共同经营部分”披露西藏日喀则谢通门县则桑铅锌矿普查存在合作探矿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具体合作模式、合作项目中矿权的权利归属,合作成果的分享机制;(2)合作合同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备案手续。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6月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