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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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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7-03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陈阳友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的议案》。(有关本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的公告》。)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向票据受让人背书转让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阳”)交易取得的由上海恒阳开具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受让人以此票据对应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在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发行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为支持上海恒阳与恒阳牛业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同意上海恒阳作为承兑人,本公司作为保兑人,该业务对应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总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与会董事审阅了《公司股东关于调整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将股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有关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调整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3、与会董事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7-03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5月23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的议案》。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向票据受让人背书转让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阳”)交易取得的由上海恒阳开具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受让人以此票据对应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在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发行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为支持上海恒阳与恒阳牛业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同意上海恒阳作为承兑人,本公司作为保兑人,该业务对应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总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担保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上海恒阳与恒阳牛业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929号611室

法人代表:唐添隆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品流通,从事货物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恒阳资产总额669.90万元、负债总额243.8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243.8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426.10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4.13万元,利润总额-23.90万元、净利润-23.90万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上海恒阳资产总额5099.96万元、负债总额205.6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205.6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4894.33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21.26万元,利润总额-81.77万元、净利润-81.77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了支持上海恒阳与恒阳牛业开展下述业务:

1、上海恒阳与恒阳牛业存在供销关系,上海恒阳向恒阳牛业开具并承兑由本公司保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电票)。

2、上海恒阳知晓并同意恒阳牛业向长融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背书转让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电票),总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3、保理公司在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发行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转让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收益权。

上海恒阳作为承兑人,本公司同意作为保兑人,承诺:

每笔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当日上午11点之前,承兑人上海恒阳直接向保理公司提供的账户支付票面等值的金额,以承兑的形式,履行该笔商业承兑汇票的兑付义务。

若承兑人上海恒阳未及时足额支付兑付款,每笔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当日上午12点之前,保兑人即本公司直接向保理公司提供的账户支付票面等值的金额,以保兑的形式,履行该笔商业承兑汇票的支付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拓展牛肉贸易业务,为其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董事会认为,上海恒阳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该公司牛肉贸易盈利前景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周转较快,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截止2017年3月31日,上海恒阳的资产负债率为4.03%。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立足于业务发生的情况严格控制风险的发生。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为子公司担保的批准额度为人民币56,623.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2%(其中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15,444.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2%)。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上海恒阳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1%。

六、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7-03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调整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第二大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的《关于调整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内容如下:

鉴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原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公司”)将所持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后不再为新大洲股东,原新元公司推荐的新大洲现任股东代表监事董彬女士现也不再新元公司任职,不再适合担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经新大洲现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第二大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洲车业”)协商。尚衡冠通、浩洲车业提请新大洲股东大会免去董彬女士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选举胡小月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胡小月先生简历附后。

本公司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同意将上述股东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附件:胡小月简历

胡小月: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MBA。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就读于重庆大学机械系铸造专业;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在美国北佛吉尼亚大学读MBA。1985年9月至1987年5月,在安徽省淮南煤矿机械厂任技术员;1987年5月至1997年7月,在安徽省安庆船用柴油机厂任工程师;1997年7月至今,在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工厂采购部业务员、总裁秘书、出口部部长、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物流公司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部长、游艇事业部部长、战略研究室主任。

胡小月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7年5月23日,胡小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7-03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5 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15:00时至6月26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9:30时~11:30时和13:00时~15: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截至 2017 年 6 月1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案时需回避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工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8)关于调整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18日、4月26日和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7)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2日和6月23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7年6月23日15: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或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春雨先生、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351号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邮政编码:571127或201103

联系电话:(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11

传 真:(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36

电子邮箱:renchunyu@sundiro.com或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5.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下述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说明:1、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