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2版)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经许可的专利使用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锦辉机电、萧工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化肥的销售”。

实际控制人之一邵伯金控制的锦辉机电的经营范围为“销售: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目前锦辉机电本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没有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建初控制的萧工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实业投资;销售:木材、木材加工产品,纸浆,机制炭,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医用直线加速器及配件,纺织品及原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其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目前萧工集团没有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按照业务板块可以分为七类,包括投资管理及咨询类公司、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类公司、制造业类公司、住宿及餐饮服务类公司、批发零售及商业贸易类公司、化工类公司和其他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显著差异和实质区别,历史上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除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外)、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报告期内,亦不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事项。

综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吉华江东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临江工业园。临江环保为临江工业园区内的区域性公用热电厂。为符合国家关于热电联产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园区内企业由临江环保统一供应蒸汽。因此,发行人子公司吉华江东生产经营所需蒸汽主要向临江环保采购。

临江环保每月按照萧山热电企业会议精神及区物价局煤热联动原则确定当月蒸汽价格,并向所有使用蒸汽单位以相同的价格进行报价,根据蒸汽实际用量情况收取费用。报告期内,临江环保向吉华江东及其想他公司销售蒸汽的情况对比如下:

经对比临江环保各年度对外销售单价及向吉华江东销售蒸汽单价,临江环保向发行人子公司销售蒸汽价格与向其他第三方公司销售蒸汽价格基本一致;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报告期内,吉华江东出于便利性考虑,采购临江环保蒸汽使用,采购金额占公司各期营业成本比重较低,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显著影响。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的交易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2009年12月30日,吉华有限、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支行(简称“农行西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905200900065943),约定:发行人等五名临江热电的股东为临江热电自2009年12月30日至2012年12月29日期间在农行西湖支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其中吉华有限按25%的比例承担保证责任,且该合同项下债务本金最高余额为4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该保证合同项下承担5,75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连带保证责任。

2013年1月24日,发行人与农行西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520130001877),约定:发行人为临江热电自2013年1月24日至2016年1月23日期间在农行西湖支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3,37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该保证合同项下承担1,5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农行西湖支行回复的询证函,截至2016年3月23日,发行人上述保证责任均已解除。

(2)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向红山合作社借款及支付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红山合作社系根据萧农办[2004]5号《关于同意建立杭州市萧山区红山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基本职能是资产和资本经营。红山合作社将富余资金借给合作社成员并收取利息。2015年5月,公司归还了向红山合作社的借款,之后未再发生。2015年8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出具萧农办[2015]54号《关于终止红山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同意终止红山合作社,目前清算工作已经完成,已返还投资款。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伯金、徐建初已出具《承诺函》:“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均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吉华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曾经的业务员或其亲属控制的公司参与销售公司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有少量业务员或其亲属控制的公司参与销售公司产品的情况。2015年5月,为加强销售渠道管理,减少公司与业务员及其亲属公司的交易,发行人通过与业务员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对上述业务员公司与发行人的关系进行了规范。

报告期内,共有27名业务员及其亲属控制的合计28家公司参与销售发行人产品,其交易方式均为买断式交易,根据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2014年度至2015年1-5月,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交易总额分别为31,435.37万元和23,758.14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66%和13.92%。

2015年5月解除劳动合同后,上述业务员公司中有3家公司陆续不再与发行人进行交易,其余25家公司继续参与销售发行人产品,其交易方式、定价政策等均没有变化,相关业务员公司与发行人2015年6-12月及2016年度的交易金额为13,546.46万元、19,485.09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23%、9.02%。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价确定,与公司销售同类产品的交易均价差异较小,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

发行人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要情况如下:

本届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1、邵伯金先生,195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经济师。1991年11月至1997年12月,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厂长、萧山聚氨酯泡沫厂厂长。1998年1月至2004年7月,任杭州吉华董事长、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2004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吉华有限总经理。2003年8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董事长。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高新区(滨江)中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协和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薄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华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2、徐建初先生,194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8月在杭州钱江投资区江南工贸总公司工作。1991年11月至1993年2月,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副厂长、萧山聚氨酯泡沫厂副厂长。1997年8月起,历任萧然工贸、萧工集团董事长。2005年起,任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8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萧工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金马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兴安岭金马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大兴安岭兴安林区石油总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漠河北极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兴安岭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北极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兴安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棠山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龙力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略阳龙核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润华休闲坊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安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安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维奇特大厦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怡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大恒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萧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文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高科放疗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兴邦国际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黑龙江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鑫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漠河华诚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幸福无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桐庐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创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中能加速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融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高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云顶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长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金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金马凯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湘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湘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鑫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加镭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广通印制电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汇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上海昊东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3、杨泉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办公室主任。1998年2月至2004年7月,任杭州吉华副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8年3月,任吉华有限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吉华有限市场总监。2003年8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4、邵辉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8月起在杭州吉华工作。2002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杭州吉华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杭州吉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起,任吉华有限供应部经理、吉华江东总经理。2005年12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董事。现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协和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阳力钢结构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阳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汇利德科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5、周火良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2月至2001年4月,历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合成车间副主任、主任。2001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杭州吉华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8年3月,任吉华有限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吉华有限生产总监。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任红宝染化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吉华江东总经理。2009年11月起,任吉华江东副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吉华有限副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6、张光磊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8月起任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风控负责人。现任股份公司董事。

7、高建荣先生,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2月至1990年7月任浙江工学院化工系助教、讲师。1992年12月至1994年7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化工系讲师。1997年7月起,历任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染料农药创制及共性技术研发”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应用化学学科绿色精细化学品方向负责人、有机化学硕士点负责人、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染料协会副理事长等,现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浙江工业大学上虞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8、黄敬培先生,195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0年8月至1987年12月,任浙江省农业机械总公司办公室主任。1988年1月至1991年12月,任浙江省农业机械流通协会秘书长。1992年1月至1993年12月,任浙江省通力达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1月至1997年12月,任浙江广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三部主任。1998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杭州汇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999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杭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1月至2012年2月,任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杭州汇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汇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旅游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金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公司董事、杭州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公司董事、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9、田利明先生,195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至今,任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现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亚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二)监事

发行人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主要情况如下:

本届监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1、陈美芬女士,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至1990年,任萧山聚氨酯泡沫厂“泡沫及配件产品”营业员。1991年至1998年,历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染料生产品质检验员、化验室副主任、质检科副主任、206车间主任、316车间主任、化验室主任等。1999年10月至2004年7月,任杭州吉华技术中心副主任。2004年至今,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应用服务部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2、单波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组组长,现任股份公司监事、销售部经理。

3、陈柳瑛女士,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李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监事、浙江李字蚊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李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李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诸暨市李字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华睿海越光电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李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诸暨市南门市场有限公司董事、诸暨市天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诸暨市李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4、陆荣宝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1月起在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工作。1993年7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副主任、成品车间主任、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车间主任等。1999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杭州吉华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2月至2011年1月,任吉华江东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12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3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副经理。现任股份公司监事、吉华江东监事。

5、庞明良先生,195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至1979年7月任五七农场胶木厂车间主任,1979年8月至1981年10月任五七农场电视机配件厂车间主任,1981年11月至1991年3月任五七农场模具塑料厂副厂长,1997年2月至1997年8月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生产技术科科长,1997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副厂长,1991年4月至2002年2月任杭州红宝染化有限公司副厂长,2004年7月至2008年3月任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创丽聚氨酯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监事、创丽聚氨酯监事、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7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情况如下:

1、杨泉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

2、殷健先生,196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西省九江港务管理局技术开发处副处长、九江北港宾馆副总经理,威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金衢高速公路项目经理、中国海运集团华南物流公司珠海办事处主任。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任创丽聚氨酯车间副主任、供销科长。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任吉华有限投资发展部副经理。2012年2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创丽聚氨酯董事长、总经理、吉华材料董事等职务。

3、邵辉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

4、周火良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

5、陈小勇先生,1965年1月16日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12月至1997年12月,历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办公室副主任、企管科副科长、安全环保科副科长。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吉华有限总经理助理。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任江苏吉华总经理。2008年2月起,任江苏吉华董事长。2007年7月起,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吉华房地产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吉华董事、创丽聚氨酯监事会主席、江苏吉华房地产执行董事、滨海宏博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江苏吉强执行董事、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6、刘建新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3年7月,任衢州化学工业公司规划设计院任工程师。1993年7月至1999年11月,任巨化集团公司规划设计院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9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0年4月至今,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总监。

7、戴洪刚先生,1963年7月出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洪泽县黄集镇副镇长,淮安环保局计划财务处长,宁夏三爱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淮安嘉诚高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淮安嘉诚高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3月至今,历任吉华有限、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8、谢飞红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工作,历任江守商事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9、赵志伟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63710部队第517医院检验科主治医师。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9月至2016年4月,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财务总监。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领取薪酬及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情况如下:

注:1、以上薪酬包括税前工资和奖金。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依法为其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此外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处不存在领取其他收入及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表: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锦辉机电间接控制(或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锦辉机电控制或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萧工集团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萧工集团控制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表: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萧工集团大股东金马控股间接控制(或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金马控股控制或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列示的情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2、持有股份的增减变动及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持有)公司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2011年11月,为清理公司既有委托持股情形、规范公司的股权管理,股东杨泉明等人将所持有的吉华有限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吉泉投资与吉创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原自然人股东(含隐名股东)均按照其原实际持有的吉华有限的股权数额及出资比例通过吉创投资、吉泉投资间接持有吉华有限股权。2014年12月10日,吉泉投资、吉创投资分别与上述自然人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2、2014年12月4日,辽通投资受让萧工集团所持公司7.00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徐建初间接控制公司26.3680%的股权、徐卓伟间接持有公司9.4924%的股权。

3、2014年12月28日,邵辉受让锦辉机电所持公司3.2553%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邵伯金间接控制公司35.0000%的股权、邵伯如间接持有公司7.0000%的股权、邵辉直接持有公司4.5063%的股权。

4、2015年3月26日,陈柳瑛受让萧工集团所持公司3.65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徐建初间接控制公司20.3680%的股权、徐卓伟间接持有公司7.3324%的股权、陈柳瑛直接持有公司3.6500%的股权。

5、2016年4月,吉华集团原副总经理简卫因个人原因辞职。

6、2016年7月,吉华集团原财务总监金小英因身体原因辞职。

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锦辉机电间接控制(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注:邵伯金与邵伯如系兄弟关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萧工集团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金马控股间接控制(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注:徐建初与徐卓伟系父子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和冻结情形。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锦辉机电、萧工集团。锦辉机电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5.0000%、萧工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0.3680%,合计持有公司55.3680%的股权。

锦辉机电简要情况如下:

萧工集团简要情况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邵伯金和徐建初

(1)报告期内,邵伯金和徐建初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通过锦辉机电、萧工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锦辉机电、萧工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均超过50%。锦辉机电为邵伯金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萧工集团为徐建初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报告期内,邵伯金先生和徐建初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未发生变化。

(2)邵伯金和徐建初二人一直都担任着发行人及其前身吉华有限的重要职务。

自2003年8月至今,邵伯金一直担任发行人及其前身吉华有限的董事长,徐建初一直担任发行人及其前身吉华有限的副董事长。二人长期以来一直在发行人处担任重要职务,是发行人的决策核心。邵伯金和徐建初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及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3)邵伯金和徐建初对发行人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和共同认可的发展目标。自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二人的表决意见一致,事实上构成了对发行人的共同控制。同时,邵伯金和徐建初已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了双方未来的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一系列法人治理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公司治理运行良好。邵伯金和徐建初作为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共同控制没有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5)本次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后,锦辉机电、萧工集团仍然处于控制地位。同时,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邵伯金、徐建初及锦辉机电和萧工集团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上接22版)

(下转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