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公告编号:2017-029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15:00至2017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晓宁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59,112,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18%。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59,110,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699%;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于晓宁先生、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邢永胜先生、梁兆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7-1 选举于晓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7-2 选举韩丽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7-3 选举蒿文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7-4 选举田洪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7-5 选举邢永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7-6 选举梁兆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胡迁林先生、许世英先生、梁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1 选举胡迁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8-2 选举许世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8-3 选举梁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宋慧东先生、刘嘉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1 选举宋慧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9-2 选举刘嘉厚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9,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宋慧东先生、刘嘉厚先生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苏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做了2016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于晓宁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于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蒿文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同意选举于晓宁先生、蒿文朋先生、胡迁林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于晓宁先生担任召集人;
2、同意选举胡迁林先生、许世英先生、于晓宁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胡迁林先生担任召集人;
3、同意选举许世英先生、梁坤女士、邢永胜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许世英先生担任召集人;
4、同意选举梁坤女士、胡迁林先生、韩丽梅女士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梁坤女士担任召集人。
以上相关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蒿文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田洪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田洪池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5-8866557
传 真:0535-8831026
电子邮箱:thc@chinadawn.cn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2657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田洪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梁兆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邢永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上相关人员的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于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于辉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5-8866557
传 真:0535-8831026
电子邮箱:yh@chinadawn.cn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26570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孙玉梅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于晓宁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之前任龙口市兴隆物资商场总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龙口市兴隆橡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创立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集团)并任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至2010年任道恩有限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于晓宁先生现为山东省人大代表,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副理事长、第七届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化塑料树脂产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SC1)委员、烟台市工商联副主席、烟台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烟台市工商业联合会橡塑业商会会长。曾获评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劳动模范、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带头人。
于晓宁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8,480万元出资额(80%的股权)并担任道恩集团董事长,韩丽梅女士持有道恩集团2,120万元出资额(20%的股权),于晓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暨公司董事韩丽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蒿文朋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4年5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历任中试事业部工艺员、车间主任、质管处长、质量部长,新材料事业部部长,装备部品集团供应链总监;201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曾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 项,“青岛科技进步一等奖”1 项,“青岛科技进步三等奖”1 项。
蒿文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0,0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田洪池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3年至2010年任道恩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7月15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田洪池先生是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是中国热塑性弹性体 TPV 材料国产化和市场推广的引领人之一,其参与研究开发的 TPV 产品多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其中“千吨级高性能热塑性硫化胶 TPV 的制备技术”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石油与化工协会2005年技术发明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奖项,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获得8项发明专利,鉴定项目7项,均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曾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先后承担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山东省重大专项、国家发改委节能减排专项、国家工信部振兴规划项目、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等重大课题5项,曾获“烟台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山东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山东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称号。
田洪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2,141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韩丽梅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1年至1997年,任龙口市兴隆物资商场会计;1997年至今任龙口市兴隆航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韩丽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7,506,523股股份,同时韩丽梅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2,120万元出资额(20%的股权),韩丽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道恩集团董事长于晓宁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邢永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1980年至1994年任山东龙口酒厂会计、财务科长;1994年至2001年任中国工商银行龙口市支行洼里煤矿分理处副主任;2001年至2006年任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6年至2008年任道恩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08年至2010年任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邢永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梁兆涛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至2003年任山东省金龙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至2006年任龙口龙泵燃油喷射有限公司金龙分厂副总经理、总质量师;2006年至2010年任东方电子集团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梁兆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胡迁林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科技与装备部主任,煤化工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厦门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兼职教授。
1987年7月毕业于武汉工程大学精细化工专业,历任原化工部科技司、原国家石化局科技办副处长、处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联合)会科技部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等职务。
胡迁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许世英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读于山东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师,山东省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理事。
参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清代民刑事司法制度研究》、《清代钦定台规》等多个重要课题的文献整理和研究,参与编撰青岛大学特色名校工程项目研究生教材《法律古籍文献学》,参与编撰全国规划精品教材《中国法制史》。
许世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梁坤女士: 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山东大学,学士学位。现任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1994年,在龙口市会计中等专业学校任职;2003年8月,在龙口市委党校任职。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2006年,取得注册税务师证书。
梁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于辉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初级会计师。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孙玉梅女士: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8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孙玉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宋慧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及情况说明如下:
1、宋慧东先生: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1992年至1995年任烟台海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1996年至1999年烟台电子工业供销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9年任园城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0 年任烟台埃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刘嘉厚先生: 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75年至1979年任龙口市草泊煤矿会计;1979年至1994年就职于龙口市洼东煤矿,历任财务科长、总会计师、经营副矿长;1994年至2003年任烟台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西城分所所长;2003年至2008年任道恩集团副总裁;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目前兼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时和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5:00至2017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 :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7年6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5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辉
联系电话:0535-8866557
联系传真:0535-8831026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57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案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
附件一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7年6月20日在山东烟台召开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8;投票简称:道恩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